食品過期就要扔?加州新法釐清標籤

2026 年 7 月 28 日

美國加州一項旨在統一食品日期標籤的新法於7月1日生效,禁止使用誤導性的「銷售期限」(Sell by)標籤,以減少因消費者混淆品質與安全日期而造成的食物浪費。專家指出,除嬰兒配方奶粉外,絕大多數食品標籤僅關乎最佳風味,而非食用安全。

本文核心內容:
· 發生地點:加州
· 關鍵實體:加州雜貨商協會(California Grocers Association)
· 核心數據:美國使用超過50種不同日期標籤、80%消費者曾因此丟棄食物
· 關鍵法案:加州新法,7月1日生效

標籤混亂致八成民眾丟棄食物

「此日期前最佳」、「最佳食用日期」、「此日期前享用」等五花八門的標籤,長期困擾美國消費者。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彭博公共衛生學院(Johns Hopkins Bloomberg School of Public Health)2019年的一項研究發現,超過80%的美國消費者會因食品接近包裝上的日期而至少偶爾將其丟棄。

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食品安全專家沙夫納(Donald Schaffner)解釋:「日期標籤保證的是到那個時間點為止的品質,它們與產品的安全無關。」

事實上,除了嬰兒配方奶粉外,美國聯邦並無統一的食品日期標籤法規,標籤由各州及食品製造商自行決定。馬里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的研究人員發現,全美使用的不同日期標籤竟超過50種。三藩市(San Francisco)灣區食品科學家澤姆瑟(Rachel Zemser)指出,這些日期是基於「製造商認為產品味道最佳、品質達到頂峰的時間」。

加州新法統一標籤

為解決此問題,加州成為全美第一個立法標準化食品標籤的州份。於7月1日生效的新法,禁止使用「銷售期限」日期。加州雜貨商協會(California Grocers Association)發言人羅斯(Nate Rose)解釋,「銷售期限」主要是商店用來管理庫存的內部參考系統,確保產品在品質下降前有合理的展示時間,但卻常常誤導消費者。

新法規定,在加州銷售的食品未來只能使用兩種標準化標籤:「此日期前最佳使用」(Best If Used By)代表產品的最佳品質,而「此日期前使用」(Use By)則用於標示產品的食用安全期限。紐約州(New York)最近也通過了類似的法案,正等待州長簽署。

罐頭乾貨保質期長 肉類需謹慎

專家建議,消費者應學會自行判斷。未開封的罐頭食品、盒裝豆奶或杏仁奶等經過熱處理和密封的常溫食品,在標籤日期後數年內仍可安全食用。餅乾、穀物等乾貨因水分含量低,細菌不易生長,保質期也很長。澤姆瑟說:「這些東西可能不新鮮了,但吃了不會讓你生病。」

然而,對待牛肉、雞肉或魚肉等生鮮肉品則需格外謹慎。澤姆瑟建議,在包裝上的「最佳食用日期」前將其用保鮮膜緊緊包裹並冷凍,可以有效延長保質期。

聯邦政府唯一有法律規定必須標示過期日期的產品是嬰兒配方奶粉,因其營養成分會隨時間下降,過期後不應再給嬰兒食用。一般情況下,消費者應憑藉自己的感官,觀察食物是否有發霉、異味或顏色異常等跡象來決定是否丟棄。

來源:美聯社

封面來源: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在三藩市,牛奶盒上印有「最佳食用日期」和「銷售截止日期」標籤。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