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屋住戶因購買的移動式冷氣機匹數不足,導致製冷效果未達預期,要求換貨時與店方發生爭執。該住戶堅稱香港存在「七天無條件退貨」的慣例,並在要求被拒後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最終店方作出妥協。事件在社交媒體上引發了關於消費者權益、退換貨政策以及冷氣機選購知識的廣泛討論。
本文核心內容:
- 一名居住於簡約公屋的顧客購買了1.5匹移動式冷氣機,事後認為製冷不足,要求更換為窗口式冷氣機。
- 店員曾根據專業知識建議顧客購買製冷能力較強的2匹型號,但顧客未採納。
- 因機器本身無故障,店方依據常規退換政策拒絕換貨要求。
- 顧客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後,公司最終選擇讓步並為其辦理退換。
消費爭議的起因與過程
事件源於一名家電店員工在社交平台的分享。該員工表示,一名年約40歲、居住於簡約公屋的顧客,因考慮日後搬遷問題,選擇購買一部1.5匹的移動式冷氣機。店員當時曾建議購買2匹型號以確保製冷效果,但顧客聽從親戚意見,認為1.5匹已足夠。
對退貨政策的認知分歧
一星期後,該顧客以冷氣機製冷不足為由要求換貨。店方以機器無故障為由拒絕。顧客對此表示不滿,堅稱「香港有7天無條件退貨」,並表示自己來港十多年,見過其他電器店有此政策。店員則建議顧客查證相關消費者法例。
投訴後的結果與社會迴響
顧客最終向消委會投訴,公司方面選擇妥協處理。分享事件的員工對公司的決定感到無奈,認為是顧客濫用投訴機制。此事在網絡上引起熱議,有網民批評顧客的要求不合常理,亦有人感慨香港的投訴文化。同時,有網民從技術角度分析,指出移動式冷氣機若放置位置不當,亦會影響製冷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