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市長羅偉簽署住房改革法案

2026 年 7 月 25 日

羅偉本周簽署住房改革法案,放寬可負擔住房限制。市長辦公室提供

本報記者彭詩喬三藩市報道

三藩市長羅偉周四(23日)簽署住房改革法案,調整實施逾10年的包容性住房(Inclusionary Housing)要求及開發影響費(Development Impact Fee)制度,放寬住宅開發項目的可負擔住房要求,盼透過減輕開發成本,刺激住宅興建。

法案由市參事梅義加(Myrna Melgar)、麥德誠(Matt Dorsey)、謝里爾(Stephen Sherrill)、李爾德(Danny Sauter)及市參事會主席孟達文(Rafael Mandelman)共同提出,在市參事會以9比2通過。市長辦公室指出,這是三藩市近十年來對包容性住房及開發影響費制度最大幅度的調整。

法案將包容性住房計劃的適用門檻由原本10個住宅單位以上提高至25個單位以上,25個單位以下的住宅項目將不再需要提供可負擔住房或繳交相關費用。對於25個單位及以上項目,項目內提供可負擔住房(on-site)的比例則由現行15%調低至全市5%,米慎規劃區(Mission Area Plan)維持較高的8%要求。

三藩市包容性住房條例2002年首次通過,每三年由市主計官辦公室檢視相關要求。市主計官今年4月發布的報告指出,受高利率、建築成本增加及融資困難等因素影響,三藩市市場住宅開發近年明顯放緩。報告認為,在目前市場環境下,即使5%的可負擔住房要求仍可能影響開發可行性,過高要求可能導致項目無法興建,反而無法增加可負擔住房供應。

市府將按照既有機制,每三年對包容性住房要求進行可行性評估,並根據市場情況考慮是否調整相關規定。

作為配套,市參事會此前也一致通過將擴大住房信託基金(Housing Trust Fund)的憲章修正案提交11月選票。該提案將把基金年度撥款由目前約5200萬元逐步增加至1.25億元,資金來自未來部分房產稅收入增長額,並將基金期限由2043年延長至2058年。該提案不涉及增稅。市府估計,未來30年可新增超過30億元本地可負擔住房資金。

羅偉表示,如果不興建新住房,租金就會上升,家庭生活負擔將會增加。「我們對新住房說『不』的時間太長了。在我任內,我們將對住房說『是』。」他表示,三藩市正面臨生活成本問題,這項計劃符合當前需求。

羅偉本周簽署住房改革法案,放寬可負擔住房限制。市長辦公室提供
羅偉本周簽署住房改革法案,放寬可負擔住房限制。市長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