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在聯邦法官批評政府法律程序過於草率後,司法部23日極不情願地撤回傳喚《紐約時報》3名記者出庭作證的傳票。這些傳票原本要求記者說明有關總統特朗普新專機安全隱患報道的消息來源。曼哈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蘇布拉馬尼安(Arun Subramanian)與政府律師在庭上展開激烈交鋒,法官明顯對政府的做法感到不滿。
綜合《華爾街日報》、美聯社報道,《紐約時報》本月刊出兩篇報道,引述匿名人士消息稱,由卡塔爾政府贈機改造而成的新「空軍一號」,缺乏舊機擁有的部分高階安全設備。傳票於此後發出,意圖強制記者交代消息來源。
法官表示,由於牽涉記者權益保障,政府必須先確認無法透過其他管道取得所需資訊,才能對記者核發傳票,「這是最後手段。」司法部律師巴克利(Sean Buckley)主張,司法部長授權的傳票屬例外。代理司法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上周在參院司法委員會的任命聽證會上表示,傳票是由他授權發出。
《紐約時報》律師表示,第二篇報道刊出隔日,武裝聯邦探員直接到3名記者家中送達傳票。司法部其後發第二輪傳票,要求調取電話紀錄,部分紀錄牽涉記者親屬。
巴克利稱,檢方從執法資料庫取得電話號碼,本無意調閱記者家人的通話紀錄,「這是我們貪求速度犯下的錯。」法官問為何檢察官要求對第二輪傳票保密,是否還打算這樣做,檢察官沙利文(Kevin Sullivan)回答說,「法官閣下,絕對不會了。」
《紐約時報》律師請求宣告所有傳票無效,稱傳票未達到強制記者提供資訊所需的法律標準,檢方索要電話紀錄的行為,「濫用大陪審團程序、持續惡意攻擊記者」,亦違反司法部規則。司法部事先未通知記者將調閱紀錄,並且「未先展開充分調查,就直接索取資訊」。沙利文辯稱:「記者並非調查目標,洩露機密者才是。」
在當天的聽證會上,法官一開始就表明,倘若司法部不主動撤銷傳票,他將裁定傳票無效,並提及,針對極端失當行為,法院可以處罰相關律師。《紐約時報》發言人稱,樂見司法部撤銷傳票,但傳票本就不該核發。
雖然司法部撤銷了船票,但發言人則稱,調查將繼續進行,並指責法官「阻礙大陪審團取得國安調查的關鍵證據。」《紐約時報》總編輯、法律總顧問等23日在場旁聽。政府先前已撤銷維珍尼亞州強制《華盛頓郵報》與《華爾街日報》記者作證的相似傳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