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將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名單

2026 年 7 月 24 日

中國商務部將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名單

中國商務部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國際義務,於7月24日宣布將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此項決定即時實施,旨在嚴格管控涉及兩用物項的貿易活動,並要求相關出口經營者立即停止與這些實體的相關交易。

本文核心內容:

  • 中國商務部於2026年7月24日(周五)宣布將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
  • 即時禁止出口經營者向名單上的實體出口兩用物項,並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中國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這些實體。
  • 特殊情況下確需出口的,出口經營者必須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 被列入名單的實體包括拉法特集團、萊茵金屬公司、弗羅茨瓦夫理工大學等14家企業與機構。

管制措施與實施細則

根據商務部通報,為落實相關規定,決定對拉法特集團等14家歐盟實體採取具體管制措施。第一項措施是禁止出口經營者向上述14家實體出口兩用物項,同時也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這些實體。所有正在開展的相關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特殊情況申請程序

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確實需要進行出口,相關的出口經營者不能自行決定,而必須向商務部提出正式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進行。這為管制措施提供了必要的靈活性,以應對可能出現的特殊貿易需求。

受影響實體名單

據悉,此次被列入管控名單的14間歐盟實體涵蓋多個領域,包括工業製造、化工貿易、光電技術、學術研究及無人機系統等。具體名單包括:拉法特集團(Lafert SpA)、嘉耐特公司(Garnet Srl)、辛德豪瑟材料有限公司(Sindlhauser Materials GmbH)、萊茵金屬公司(Rheinmetall AG)、安特拉科化工貿易有限公司(Antraco Chemie-Handelsgesellschaft mbH)、InPACT公司(InPACT SA)、三五實驗室(III-V LAB)、Cavok UAS公司(Cavok UAS)、維戈爾光電公司(Vigo Photonics SA)、弗羅茨瓦夫理工大學(Politechnika Wroclawska)、IHC公司(IHC Merwede Holding BV)、太脫拉卡車公司(TATRA TRUCKS as)、Opticoelectron集團(Opticoelectron Group)以及Ekspla公司(Ekspla U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