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電動車事故飆升 14歲以下童成重災區

2026 年 7 月 23 日


洛杉磯訊
聖地牙哥加大研究人員最新一項研究顯示,加州電動自行車事故和受傷人數正迅速增加,其中許多傷者多為14歲及以下的兒童。
《洛杉磯時報》報道,2018年至2024年間,加州至少發生4035起電動自行車事故。儘管傳統自行車事故數量在這七年間保持相對穩定,但電動自行車事故數量卻急劇攀升。
研究發現,2018年和2019年未發生造成人員受傷的電動自行車事故,但到2024年,加州記錄此類事故數量竟達1566起。
該報告發表在《創傷外科與急診護理開放期刊》(Trauma Surgery & Acute Care Open),強調加州電動自行車事故造成的傷害正在迅速增加,與傳統自行車相比,此類事故造成的傷害更為嚴重。
研究人員透過分析加州公路巡警全州綜合交通紀錄系統數據,包括全州各地執法機構提交的交通事故和報告。
如今電動自行車迅速普及,在城市街道、公園、步道和自行車道上越來越常見。相關事故激增為警方、立法者和家長帶來挑戰。
醫療官員早已注意到,急診室接診相關受傷病例激增,傷勢通常比傳統自行車造成的嚴重許多。
執法官員表示,有些家長誤以為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一樣,但前者速度更快且需要駕照。
該研究另一項發現是,電動自行車騎乘者受傷的年齡通常比傳統自行車騎乘者更小。研究顯示,電動車受傷人數多為14歲及以下的騎乘者。
研究另發現,與傳統自行車騎乘者相比,電動自行車騎乘者通常傷勢更嚴重,並在事故發生時可能存在過錯或違反一或多項交通規則。
執法機構坦言,一些地方尚未收集關於電動自行車事故或罰單等具體數據,相關數據難以分析,電動自行車造成傷害常與傳統自行車造成傷害混雜在一起。
在加州,電動自行車根據速度和性能分為三級,第三級電動車最高時速可達28哩,騎士必須年滿16歲並戴頭盔。所有電動自行車均必須配備腳踏板才能被歸類為電動自行車。
沒有腳踏輔助或最高時速超過28哩的電動自行車則被視為電動摩托車,需要駕照和車管局(DMV)註冊登記。
一系列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重大事故和死亡事件促使警方和檢察官逮捕嫌疑人、扣押車輛並對騎士及其父母提起訴訟。
在橙縣,一名14歲男童騎電動摩托車撞死一名81歲老人,檢察官對他的母親提起訴訟。在約巴林達,一名12歲男孩騎改裝電動摩托車受傷後,父親則被起訴。

封面圖說:一名行人騎著電動自行車在長堤市自行車道上行駛。洛杉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