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維燊
圖:美聯社
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alifornia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周四通過新規,禁止電力公司在危險高溫期間,因住宅用戶欠繳電費而停止供應電力,並把現行限制標準由華氏100度(約攝氏37.8度)降低至華氏90度(約攝氏32.2度)。
新規針對的是電力公司因欠費而切斷個別住戶的電力服務,並非一般由設備故障、山火預防措施或其他緊急事故造成的停電。
委員會要求州內主要電力公司在6個月內制定更符合不同地區氣候及健康風險的高溫標準,讓居民在熱浪期間獲得更充分保障。
加州近期持續受到高溫影響。官員表示,在部分農村地區,失去電力可能同時影響供水設備運作;在城市地區,連續多日高溫期間無法使用冷氣,也可能對居民健康造成危險。
原有標準被指未能反映地區差異
加州現行規定禁止電力公司在預測未來72小時內氣溫超過華氏100度時,因住宅用戶欠費而切斷電力供應。
不過,消費者團體認為,全州採用單一溫度標準,未能反映不同地區居民面對高溫的實際情況。
例如,內陸城市貝克斯菲爾德(Bakersfield)及弗雷斯諾(Fresno),華氏90度可能是夏季常見氣溫;但沿岸及山區部分社區,由於較少住宅設有冷氣設備,居民亦較少適應高溫,同樣溫度可能帶來更大健康風險。
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指出,全州58個縣當中,有41個縣現時採用的極端高溫標準已低於華氏100度。
委員會表示,全州單一溫度門檻不足以保障較少面對高溫的社區,因此需要制定更符合地方情況的標準。
電力公司方案被監管機構拒絕
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早於一年多前已認為現行保障不足,要求主要電力公司提出改善方案。
電力公司去年12月提出採用CalHeatScore系統,按照郵政編號評估不同地區的高溫風險。該系統會參考當地健康數據、過往高溫影響、附近降溫中心數量,以及兒童和長者比例等因素。
不過,電力公司建議只有達到Level 3級別時,才停止因欠費而切斷電力供應;若系統未能使用,則繼續採用華氏100度作為備用標準。
消費者團體認為,有關方案保障不足,要求採用較低的Level 2級別,並把備用溫度門檻降低至華氏90度。
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最終拒絕電力公司的方案,認為有關安排與過往做法沒有明顯改善,未能提供足夠健康保障。
新規不包括其他原因造成的停電
新規只適用於住宅用戶因欠費而被切斷電力供應的情況。
設備故障、山火預防措施,以及其他緊急事故造成的停電,不受新規限制。
支持新規的團體表示,因欠費停止供應電力可能引發連鎖影響。
聖地牙哥公用事業消費者行動網絡(Utility Consumers Action Network)表示,住戶失去電力後,可能面臨居住問題;有子女的家庭亦可能受到影響。
電力公司表示會遵守新規
州內主要電力公司表示會按照新規調整政策。
PG&E表示,因欠費切斷電力供應是最後手段,公司會在採取行動前,多次聯絡客戶,並提供付款安排及援助計劃。
南加州愛迪生電力公司(Southern California Edison)表示,新規會加強極端高溫期間的居民保障,公司會配合調整相關政策。
聖地牙哥天然氣與電力公司(SDG&E)亦表示支持新增保障措施,並會執行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的最終要求。
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旗下公共代表辦公室(Public Advocates Office)表示,新規可讓居民在最需要時獲得更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