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城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新澤西州禁止持有AR-15等半自動步槍及大容量彈匣的法律違憲。此項裁決是聯邦上訴法院首次推翻州級突擊武器禁令,州政府表示強烈反對。
- 裁決法院:費城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院
- 裁決內容:新澤西州禁止突擊武器及大容量彈匣的法律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
- 禁令範圍:包括AR-15、M1卡賓槍、撞火槍托及容量超過10發的彈匣
- 州方回應:總檢察長珍妮弗·達文波特批評裁決,並表示正考慮後續選項
州政府強烈反彈 誓言捍衛槍械法
新澤西州總檢察長珍妮弗·達文波特對此裁決表示失望,稱其「既不幸,在法律上也不正確」。她在一封電郵中指出,所有其他審理此議題的聯邦巡迴法院都得出相反結論,並強調限制突擊武器與大容量彈匣對於應對大規模槍擊事件至關重要。達文波特表示,州政府正在「考慮我們的選項」,並重申將繼續與執法夥伴合作,將槍支暴力視為公共衛生危機來處理。
共和黨議員引布魯恩案支持裁決
另一方面,共和黨州議員布萊恩·卑爾根對裁決表示歡迎。他引用2022年美國最高法院的「布魯恩案」判決,該案確認了個人在公共場所攜帶手槍自衛的權利。卑爾根認為,此次上訴法院的裁決傳達了相同訊息,即第二修正案是一項憲法權利,州政府不能隨意加以限制。他強調:「我對武器沒有幻想。它們需要訓練、責任和尊重。憲法也是如此。」
案件前景與最高法院動向
此議題最終可能由美國最高法院定奪。最高法院已同意審理伊利諾州和康涅狄格州類似禁令的案件。新澤西州的禁令源於2025年修訂的刑事司法法典,將數十種武器列為「突擊武器」。目前州議會還在審議一項可能進一步收緊槍械管制的法案。
來源:northjers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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