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市參事會14日最終通過大麻咖啡館法案,容許持牌大麻零售商在店內消費區製作及供應食品和非酒精飲品,並設立新的大麻咖啡館牌照。市參事陳詩敏、陳小焱、王兆倫和梅義加(Myrna Melgar)反對。法案仍須市長羅偉(Daniel Lurie)簽署;若獲簽署,三藩市料將成為灣區首個正式引入這種營運模式的城市。
法案由市參事會主席孟達文(Rafael Mandelman)提出,落實州眾議員楊馳馬(Matt Haney)推動、2024年通過的州眾議院1775號法案。該州法容許地方政府批准類似荷蘭阿姆斯特丹的大麻咖啡館,讓顧客在持牌場所使用大麻,同時享用食物、非酒精飲品及娛樂活動。
孟達文表示,新制度可讓合法大麻業者增加收入來源,並有助推動夜生活、社區商業及旅遊業復甦。他指出,阿姆斯特丹的大麻咖啡館能帶來旅遊收入,三藩市業者亦應獲得相若的營運工具,與非法市場競爭並吸引人流重返社區。
根據法案,大麻咖啡館只可出售供顧客即場使用的大麻產品,場所內不得供應酒精或煙草。法案生效後首年,只有現有持牌零售商及其社會公平計劃合作伙伴可申請許可證,開設以餐飲及接待服務為主的新場所。這項安排亦讓目前無法在原有店面設置大麻消費區的業者探索新業務。
業者須同時取得市大麻辦公室許可證及公共衛生局的消費許可,並遵守市衛生法規、加州零售食品法規,以及通風和標示要求;所有顧客進場時均須以電子方式核實年齡。
市府已在全市發出79張大麻零售商許可證,截至今年較早時有66張仍屬有效。州大麻管制局估計,加州約六成大麻仍在未持牌、未課稅的市場出售。新制度可為現有零售商提供新的收入來源,並有望帶動餐飲、接待及娛樂業職位。
法案若獲羅偉簽署,將於31日後生效,市府大麻辦公室其後開始接受許可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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