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事件:父母稱幼子Danny健康轉差 疑難適應收容所生活

2026 年 7 月 14 日

Save Lily事件:父母稱幼子Danny健康轉差 疑難適應收容所生活

「Save Lily」事件持續發展,父母曾先生及關小姐交代幼子Danny的最新健康狀況,指其在收容所生活後出現精神欠佳及紅疹等問題。與此同時,他們就女兒Lily的保護令案件,正式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投訴瑞典當局,指控其司法程序侵害了多項受《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的基本權利。

本文核心內容:

  • 父母指幼子Danny在收容所探視時,額頭及眉宇間出現紅疹,精神欠佳且大部分時間在睡覺,頭髮亦較稀疏。
  • 父母已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投訴瑞典當局,指控其在Lily的保護令司法程序中,侵害了《公約》第14條(公平審訊)、第17條(家庭生活)及第9條(免於任意羈留)的權利。
  • 父母指瑞典行政法院在審訊中,拒絕傳召曾評定Lily情況安全、不建議將其與父母分離的先遣警務督察Mark Hughes作證。

Danny健康狀況引關注

曾先生及關小姐表示,上周一(6日)與社工帶Danny到母嬰健康院檢查,並向醫生解釋未為兒子注射疫苗的原因。他們認為疫苗療法雖有可取之處,但需承擔如局部膿瘍、腋下淋巴結炎、骨髓炎甚至死亡等風險,故經過資料搜集及諮詢中西醫意見後,決定稍後再考慮注射問題。

至上周三(8日),他們到收容所探視Danny,發現其健康仍然欠佳,頭髮比上次稀疏欠光澤,額頭和眉宇間也開始出現紅疹。在45分鐘的會面中,Danny大部分時間在睡覺,父母認為他因年幼而未能適應收容所的生活。

向聯合國投訴瑞典司法程序

父母表示,投訴涉及瑞典行政法院指控他們拒絕為Lily辦理出生登記卻未進行討論、芬蘭社福局以他們為香港人為由拒絕登記,以及芬蘭與英國當局後續的處理情況。他們認為,在保護令的審訊中,瑞典行政法院完全信納社福局的意見,沒有按照國際人權法要求保障家庭生活權利,亦未傳召關鍵證人。

他們引用歐洲人權法院案例指出,在施行保護令及接觸禁令等嚴苛措施時,國家機關必須提交獨立心理報告及進行聆訊,否則可能侵犯家庭生活權利。

質疑Lily處於「任意羈留」狀態

父母進一步指出,自2023年12月及2024年3月行政法院確認Lily的保護令及接觸禁令後,相關措施一直未獲任何行政法院審核。他們認為瑞典社福局以「行政考慮」方式安排安置,而此「行政考慮」不受法院管轄,令社福局擁有持續羈留Lily的權力。

父母質疑瑞典當局在終審判決後21個月仍未執行Lily的遣返令,是有意令Lily繼續處於「任意羈留」狀態。除了向聯合國投訴,他們亦已向瑞典議會監察專員投訴瑞典行政及司法當局侵害人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