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4歲的士司機因在迪士尼樂園接載喬裝乘客的警員時,未有按錶並濫收車資逾百元,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出,的士濫收車資等罪行日益猖獗,嚴重影響香港的旅遊形象及旅客信心,最終判處被告罰款共8千元。
本文核心內容:
- 被告劉耀祖(44歲)承認兩項控罪,包括「收取超過指明的適當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及「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到開始記錄位置」。
- 事件發生於2026年5月1日,警方在迪士尼樂園進行「放蛇」行動,被告主動接觸喬裝顧客的警員,並開價350元前往沙田凱悅酒店。
- 該程的士的標準收費應為250元,但被告在沒有按錶的情況下,最終收取了350元車資。
- 裁判官陳慧敏強調,此類罪行損害香港作為旅遊城市的聲譽,最終判處被告罰款8千元。
案情細節:警方放蛇行動揭發
案情指,警方於2026年5月1日晚上9時許在迪士尼樂園進行「放蛇」行動。一名警員喬裝顧客後,被告劉耀祖主動接近並詢問「去邊」。警員展示沙田凱悅酒店的地址後,被告開價「350」元。警員以普通話詢問「點去」後,被告以普通話着其上車。
司機未按錶行車並濫收費用
警員上車後,被告沒有按下的士計程錶便開車。的士於晚上10時許到達目的地,警員向被告繳付400元車資,被告找續50元,即實際收取350元。警員其後表明身分並將被告拘捕。經計算,該程的士的標準收費應為250元,被告濫收車資100元。
法庭判決及法官陳詞
被告劉耀祖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出,的士司機濫收車資及不按錶收費的罪行日益猖獗,此類行為嚴重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令旅客對香港失去信心。考慮到案件情況,最終判處被告就兩項控罪合共罰款8千元。案件編號為WKCC328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