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巡查非寵物友善食肆 發現違規情況並發出警告

2026 年 7 月 11 日

食環署巡查非寵物友善食肆 發現違規情況並發出警告

食物環境衞生署自7月9日起實施新政策,首階段容許狗隻進入全港940間獲批准的「寵物友善食肆」。署方近日展開巡查,針對未獲批准但可能有狗主到訪的餐廳,以確保環境衞生及食物安全。

本文核心內容:

  • 食環署於7月11日巡查了208間未獲批准的「寵物友善食肆」資格餐廳。
  • 巡查期間共發出2個口頭警告。
  • 餐廳若未持有有效准許證而容許狗隻進入,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 狗主攜同狗隻進入無證餐廳,亦屬違法行為,須負上法律責任。

食環署提醒餐廳及狗主須守法

食環署透過社交平台發文提醒,餐廳若未獲發「寵物友善食肆」准許證,即代表不可讓狗隻進入。狗主攜同狗隻進入無證餐廳,屬違法行為。同時,未獲准許的餐廳必須守法自律,不得容許顧客攜帶狗隻內進。

持續違規將面臨嚴厲執法

食環署表示會繼續蒐集情報,若發現有餐廳漠視警告或持續違反規例,署方將於短期內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市民如需查閱可攜帶狗隻進入的餐廳名單,可瀏覽食環署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