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超)
日前排隊買咖啡時遇到老朋友,他早年經營餐廳極其成功,更把公司上市,問起近況,他說已賣掉生意,現於金融公司工作。我本想恭喜他,但話一出口,反應冷淡,想必是犯了社交失禮。
我聽過太多這樣的故事:創業者滿腔熱誠,事業初成,私募基金叩門,以資金換取股份。公司壯大、擴張、利潤上升,但私募基金從不關心生意本身,只求賺錢。在協助公司提升知名度後,基金便會施壓要求財務表現,結果往往是降低產品質素以提高利潤率。初期數字亮麗,但顧客很快察覺價值下滑,不再回頭。然而,在業績轉差反映在報表前,基金已將公司高價賣給下一手買家,新買家接手的是個空殼。而創辦人多半被替換,僅獲些許補償。
這條路我幾乎也走過。我的公司GOD在1990年代後期起步順利,曾有不少「投資者」接洽。我確實動過念頭,以股權換取資金和專業知識,有些投資者更擁有地產資源,能提供店舖,彼此存在真正協同效應。最終因我開出的價錢,公司業績數字未能配合而沒有成事。
我曾反覆自問,當年的決定是否正確?
創業三十年後的今天,我確信自己走對了路。我的熱情在於設計和香港文化,我喜歡親手打造東西,看著製成品送到店裏,被顧客喜愛。這不是最賺錢的生意,但我獨特的商業模式,讓我在淘寶和港人北上消費的雙重挑戰下,仍有一層保障。GOD的產品獨一無二,從一開始就維繫了一群核心顧客,我很自豪地說,我們已是香港的Heritage品牌。
但故事有一則註腳:我很幸運,出身富裕家庭。對於生活中精緻美好之物,我有豐富體驗。我可以坦誠地說,這些東西能帶來愉悅,但若與透過有意義勞動所獲得的生命滿足感相比,實在難以望其項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