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蔡一鳳入稟高等法院,向影星趙薇前夫黃有龍追討約1億元中介費及逾期利息。案件核心爭議在於雙方是否存在私人借貸協議。暫委法官鄺嘉彤審理後,裁定蔡一鳳敗訴,並需承擔黃有龍的訟費。法官認為,黃有龍是向持牌中介人太陽城集團借貸,蔡一鳳僅為安排借貸的中介人,無權收取逾期利息。
本文核心內容:
- 原告蔡一鳳指控黃有龍於2015年在澳洲珀斯皇冠賭場賭博,透過她向太陽城集團借貸共6000萬澳元,事後未支付中介費及逾期利息,遂入稟追討連本帶利至少1億元。
- 被告黃有龍承認曾借貸6000萬澳元並輸光,但強調是直接向太陽城集團借貸,與蔡一鳳無私人協議,且相關債務已全數清還予太陽城。
- 暫委法官鄺嘉彤裁定,蔡一鳳作為皇冠賭場僱員,職責是安排客戶向持牌中介人借貸,其本人無權發放信貸,亦無證據證明她與黃有龍達成私人信貸協議。
- 法官接納黃有龍說法,指其支付予蔡一鳳的款項及物業訂金屬代還貸款或謝禮性質。太陽城集團已確認黃有龍債務清訖,故蔡一鳳無權再追討利息。
案件背景與核心爭議
本案原告為蔡一鳳,被告為黃有龍及其時任私人助理。蔡一鳳於2015年任職皇冠度假酒店集團市場營銷副總裁,負責招攬高端客戶。她指黃有龍當年2月到澳洲珀斯皇冠賭場賭博,因已在其他賭場欠下巨債,皇冠不願提供信貸。蔡一鳳遂為黃有龍安排,由其母親及表親投資的太陽城集團作為「疊碼仔」,向黃有龍提供總值6000萬澳元的博彩籌碼。
還款過程與雙方說法分歧
蔡一鳳稱,黃有龍其後透過助理及旗下公司還款1.43億港元,並開出三張共18萬元的支票,但支票遭彈票。黃有龍另將價值7000萬港元的赤柱富豪海灣物業轉讓予她,並先付1000萬港元訂金,但蔡一鳳最終需自資支付尾數完成交易。蔡一鳳主張黃有龍需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
黃有龍則辯稱,他是向太陽城借貸,與蔡一鳳及其親屬無信貸協議。他支付款項是相信蔡一鳳會代他還款予太陽城,而物業訂金中的500萬港元是贈予蔡一鳳的「新婚利是」,以答謝其協助借貸。太陽城集團已確認收到黃有龍還款共2.73億港元,債務已清。
法官裁決理由
法官鄺嘉彤指出,蔡一鳳作為皇冠僱員,無權發放博彩信貸,亦未承擔信貸風險。沒有證據證明蔡一鳳的母親及表親曾向黃有龍追債。法官引述太陽城集團前負責人周焯華(洗米華)的訊息,指追討利息應是出資方權益,蔡一鳳無權代表資方追究。法官綜合各方證據後,未能接納蔡一鳳曾與黃有龍達成私人信貸協議的說法,裁定黃有龍是向太陽城借貸,而債務已清,故蔡一鳳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