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一名法官25日撤銷前電影大亨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一項強姦控罪,原因是提出指控的女子表示已無法承受第4次出庭作證,檢方因此決定不再重審這宗#MeToo運動的重大案件。
綜合美聯社及《紐約時報》報道,曼哈頓地檢署在法庭上申請撤銷控罪。助理地檢官布倫伯格(Nicole Blumberg)表示,指控人曼恩(Jessica Mann)不願再經歷第4次審訊,希望療傷並繼續生活,檢方尊重並支持其決定。法官法伯(Curtis Farber)隨後正式撤案。
曼恩是髮型師及演員,指控溫斯坦2013年在曼哈頓一間酒店房間強姦她。她在過去3次審訊中均出庭作證,並接受辯方長時間盤問,內容包括她事發前後與溫斯坦的複雜關係。溫斯坦否認控罪,堅稱雙方發生的一切均屬自願。
布倫伯格在庭上宣讀曼恩致法庭的信,稱這宗歷時8年的案件對她「傷害多於幫助」,3次審訊以不可逆的方式改變了她,遭「撕裂、噤聲、誹謗和創傷」,已不想再參與針對溫斯坦的刑事程序。
這次撤案並不代表溫斯坦面對的刑事案件全部結束。現年74歲的他仍因紐約另一宗案件的一項刑事性行為罪名成立,等待9月判刑,檢方要求判監20年。溫斯坦另外在加州一宗性犯罪案中被判罪成,已被判監16年,他正就紐約和加州兩項定罪上訴。
溫斯坦2020年在紐約被裁定強姦曼恩等罪成,判監23年,但紐約州最高法院2024年推翻原判,認為原審不應容許多名未涉及起訴控罪的女性作證。案件重審後,陪審團去年和今春兩度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導致流審。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