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於小學任職的電腦技術員,承認在校內多次非禮三名約十歲的男童,並與其中一名男童進行肛交,其手機內更被檢獲大量兒童色情照片及影片。高等法院法官指出案件性質嚴重,牽涉大量兒童色情物品,現已將案件押後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作進一步評估。
本文核心內容:
- 被告承認共12項控罪,包括7項非禮罪、1項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罪、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及3項企圖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
- 案情指,被告於2024年在校園電視台及走廊,對三名就讀小五的男童作出猥褻行為,並在復活節假期期間與其中一名男童肛交。
- 警方在被告手機內檢獲876張涉及兒童色情的照片及8條影片,內容包括兒童哭泣及涉及插入式性行為的影像。
案情細節與犯案過程
案發於2024年,三名年約10至11歲的受害男童X、Y、Z就讀黃大仙區某小學。男童X於4月15日放映活動後,被被告要求留在校園電視台。被告向X播放影片後,拉下其褲子及內褲,猥褻其陰莖及睪丸,過程歷時約9分鐘。X感到不適並質問被告,其後將事件告知母親。被告向學校社工辯稱只是與X玩耍。
其他受害男童遭遇
調查揭發另外兩名受害男童Y及Z。被告自2024年3月起,多次在校園電視台觸摸Y的陰莖並拍照,警告Y不得透露事件。其後,被告在復活節假期期間致電Y回校,並在校園電視台使用潤滑劑與Y進行肛交,歷時約15分鐘。至於男童Z,被告則曾於放學後在校內走廊,隔着褲子觸摸其陰莖約一秒。
警方調查與被告供詞
警方於2024年4月29日拘捕被告,並在其手機檢獲大量兒童色情物品。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貪玩而觸碰男童下體,並稱曾檢查Y的包皮。他聲稱Y曾致電要求贈送「Pokémon GO」遊戲點數,其後他才提出與Y肛交。對於Z的事件,他辯稱可能是在玩耍期間不慎輕拍其下體。案件編號為HCCC375/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