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縣擬擴大租屋保障 搬遷補助同步上調

2026 年 6 月 23 日

聖他克拉縣參事會通過修訂1993年租戶保護條例,擬大幅擴大對非建制地區租戶的保障,並提高房東需支付的搬遷協助金額。

縣參事會月初以4票對1票一讀通過修訂案。新規將保護範圍擴及不論租住時間長短的租戶,即使只住數日亦包括在內;涵蓋住宅類型包括單戶住宅、雙拼屋,以及過去15年內新建的房屋。

租戶若讓直系親屬同住,且未造成過度擁擠,將不得因此被驅逐。

修訂案將「犯罪活動」作為驅逐理由的範圍收窄,限於實際影響其他租戶安寧、安全,或威脅房東安全的行為。

房東在多種情況下驅逐租戶時,須提供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搬遷協助,或免除租戶最後三個月租金。修訂前,相關規定只適用於危險或不安全住房情形;修訂後,將擴大至房東自住、退出租賃市場、拆除建物等情況。

第一區縣參事阿雷納斯(Sylvia Arenas)稱,其他城市早已實施類似措施,縣府現在跟進並不特別。第四區參事艾倫伯格(Susan Ellenberg)強調,無家可歸是加州最重大社會挑戰之一,縣府應盡力保護守法租戶。

投下唯一反對票的第五區參事安倍-古賀(Margaret Abe-Koga)對修訂案表達疑慮,認為新規對中小房東,以及向租戶收取低於市值租金的房東影響重大。她提到,許多家庭有成年子女返家居住或照顧父母的需要,並建議擴大保護時應設收入資格限制。

根據縣府資料,全縣42%租戶家庭面臨租金負擔過重,即租金佔收入30%以上。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間,全縣共有4,053宗正式驅逐案件,約每72戶租戶便有一宗。2025年已有超過5,000戶因面臨驅逐而求助,但縣府無家可歸預防系統每年只能服務2,500戶。

聖他克拉縣非建制地區約30%住宅由租戶居住,涉及約8,000戶。

修訂案仍須經參事會6月23日二讀通過。本報記者王蔚矽谷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