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里活名導演羅伯.雷納(Rob Reiner)的兒子尼克.雷納(Nick Reiner)正向法院聲請父母為他設立的信託基金,聲稱需要這筆錢來幫助他支付殺害雙親的法律辯護費用。
《美聯社》報道,本周,32歲的尼克.雷納的民事委任律師向洛杉磯縣法院提交一份請願書,稱負責管理該基金的受託人未提供任何法律依據便拒絕向當事人支付款項,他急需且應得到這筆錢。
請願書寫道:「尼克深愛他的父母,他們的去世令他悲痛欲絕。但關於他們究竟遭遇什麼及沒有遭遇什麼,並非本次信託訴訟的爭議焦點。尼克應被推定無罪情況下,有權行使合法擁有資源進行辯護,當事人並對兩項謀殺指控不認罪。」
尼克.雷納先前曾聘請知名私人律師傑克森(Alan Jackson)替他辯護,但不到一個月後,傑克森便退出此案,但未透露原因。
據最新提交文件顯示,雷納的兄弟姊妹最初同意支付傑克遜的律師費,但後來改變了主意。在隨附的請願書中,傑克森曾表示,一旦資金到位,「他的律師事務所隨時準備、願意並能夠繼續代理此案」。
文件指出,除了與本案無關的雷納家族信託基金外,羅伯和米歇爾·雷納還替尼克·雷納及其兄弟姐妹設立較小額的個人信託基金。
訴狀稱, 1993年設立的信託基金中留下「明確指示」,規定尼克.雷納於30歲時可獲得一半基金,35歲時則可獲得剩餘遺產。
但訴狀指出,尼克.雷納從未收到他30歲時應得的基金,自今年2月以來負責管理該信託基金的受託人—律師卡寧(Paul R. Kanin)也以「一系列前後矛盾的藉口和理由」拒絕支付,其中包含對尼克行為能力的擔憂,但這些與必須支付的款項無關。洛杉磯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