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冒充飯店職員 騙取信任帶走醉酒女子後性侵

2026 年 6 月 8 日

吉林男子冒充飯店職員 騙取信任帶走醉酒女子後性侵

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宗涉及強姦罪的案件。案件中,一名男子在飯店內偽裝成職員,利用被害人朱某某重度醉酒、喪失自我保護能力的狀態,騙取其丈夫信任後將其帶離,並實施性侵。法院最終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本文核心內容:

  • 案發地點為吉林省長春市,由南關區人民法院審理。
  • 被告人拱某冒充飯店工作人員,以「幫忙照看、安置醉酒顧客」為由,從被害人丈夫身邊帶走醉酒女子。
  • 被害人朱某某當時處於重度醉酒狀態,神志模糊、意識不清,無法辨識環境及反抗。
  • 拱某最終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犯罪過程與動機

事發當日,被害人朱某某與親友在飯店聚餐,因飲酒過量陷入重度醉酒。同在店內的拱某目睹此景後心生歹念。他謊稱自己是飯店工作人員,以協助安置為由,博取了朱某某丈夫的信任,隨後將朱某某帶離飯店並乘車離開。

事後報案與庭審

朱某某酒醒後察覺遭遇不法侵害,隨即報警。公安機關迅速介入並將拱某抓獲。在庭審中,拱某自述犯罪動機為「看她長得漂亮,還醉得不省人事,就起了歪心思」,並對犯罪行為認罪認罰。由法官劉浩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拱某利用被害人醉酒無性防衛能力之機,違背其意志強行發生性關係,行為構成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