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實習醫生未獲授權為血癌病人拔牙 法院裁定非法行醫罪成

2026 年 6 月 5 日

海南實習醫生未獲授權為血癌病人拔牙 法院裁定非法行醫罪成

海南海口市一名口腔門診部實習醫生,在未取得正式執照及未獲病人簽署手術同意書的情況下,擅自為一名患有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的病人進行拔牙手術,術後病人出血不止,最終不治。當地法院近日審結案件,裁定該實習醫生非法行醫罪成。

本文核心內容:

  • 實習醫生黃某城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及《醫師執業證書》。
  • 事發於2024年4月,黃某城在病人劉某某未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的情況下,擅自為其拆除牙套並實施拔牙操作。
  • 病人術後出血不止,最終因自身所患急性早幼粒性細胞白血病等嚴重基礎疾病,並發多臟器功能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
  • 法院裁定黃某城非法行醫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院審理與判決依據

海口市龍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城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根據醫院出具的死亡記錄,病人生前同時患有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M3型)、高血壓3級(極高危)、2型糖尿病等多種嚴重器質性疾病。其死亡的根本原因在於自身嚴重疾病的自然進展及並發症,黃某城的擅自拔牙行為雖為患者出血及病情惡化的誘發因素,但並非造成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本案適用非法行醫罪「情節嚴重」的規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量刑,符合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賠償與家屬諒解

案件審理期間,承辦法官多次與被害人家屬、被告人黃某城及其所在門診部進行溝通,經過多輪調解,最終促成各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告人黃某城賠償被害人家屬20萬元人民幣,其所在口腔門診部賠償17萬元人民幣,合計37萬元。被害人家屬對黃某城的行為表示諒解,並出具諒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