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冰岩紐約報道
反對大都會公園(Metropolitan Park)賭場計劃的皇后區社區組織3日在皇后區州高等法院出庭,就針對紐約州博彩委員會(New York State Gaming Commission)及開發商Queens Future LLC提起的訴訟展開程序性聽證。庭審當天並未涉及賭場項目本身,而是聚焦案件應留在皇后區審理,還是轉往曼哈頓所在的紐約縣(New York County)處理。
根據法庭文件,其中一宗訴訟由Bernadette McCrann、Sarah Ahn、Xochitl Arenas、Shi Jie Hu及Leonard Maniace等居民提出,將紐約州博彩委員會及大都會公園賭場項目開發商Queens Future LLC列為被告。
庭審中,代表紐約州博彩委員會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律師阿奈(Robert Arnay)表示,本案屬於Article 78程序,即針對政府機關決定提出司法審查的訴訟。原告尋求撤銷博彩委員會向Queens Future LLC頒發博彩設施牌照(即賭場牌照)的決定。由於該項決定是在去年12月於紐約縣舉行的委員會會議上作出,因此紐約縣屬於本案適當的審理地點。
阿奈表示,博彩委員會最終審查的內容包括申請人是否符合牌照資格、是否存在法定禁止事項,以及是否符合最低發牌標準等,而相關決定均是在該次會議中完成。他認為,原告未能證明博彩委員會作出上述決定的過程發生在皇后區,因此案件應移送紐約縣審理。
原告方則反駁稱,紐約縣屬於適當審理地點,並不代表皇后區不具備審理資格。原告指出,博彩委員會最終發牌前,整個程序包括社區諮詢委員會(Community Advisory Committee,CAC)及博彩設施選址委員會(Gaming Facility Location Board)等環節。其中,社區諮詢委員會負責舉行公聽會,蒐集社區對項目的支持或反對意見;博彩設施選址委員會則負責評估申請人的品格、誠信及聲譽等因素。
原告認為,這些程序均是最終發牌決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屬於導致最終決定的「重要事實事件」。原告並主張,博彩委員會對整個發牌程序負有監督責任,因此相關程序不應被視為與最終發牌決定無關。
法官在庭審中多次表示,目前法庭需要處理的核心問題僅是案件審理地點,而非賭場計劃本身的利弊或對社區的影響。經過近一小時辯論後,法官未當庭作出裁決,表示將保留決定,並允許各方繼續提交書面文件。
當天,正在競選國會的朴永哲(Chuck Park)亦到庭表示反對賭場。原告之一Shi Jie Hu庭後表示,「我覺得今天的庭審進行得不錯。」他指出,雖然法官尚未裁定案件應留在皇后區還是移送紐約縣審理,但當天庭審讓雙方得以就社區諮詢委員會是否屬於博彩委員會發牌程序的一部分展開辯論。
根據法庭文件,雙方後續仍將就案件合併、程序安排以及訴訟實體內容展開進一步交鋒。至於案件最終是否留在皇后區審理,以及原告提出的相關程序爭議是否成立,仍有待法院進一步裁決。本報已向大都會公園(Metropolitan Park)項目方尋求置評,但是截至發稿前尚未獲得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