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安東尼奧警員超速至118英里並違規,遭無限期停職處分

2026 年 5 月 26 日

聖安東尼奧一名警員因在未經授權下駕駛巡邏車嚴重超速,並涉及多項交通違規及行政疏失,已遭到無限期停職處分。根據紀律記錄,該警員的行為被認定有損有效執法。

警員泰勒·C·桑切斯(Taylor C. Sanchez)因2025年9月發生的多宗事件而受到紀律處分。其違規行為包括:

  • 嚴重超速:在時速65英里的路段,曾以高達118英里的時速行駛。
  • 交通違規:多次未在停車標誌或紅燈前停車,並在街道上逆向行駛。
  • 行政疏失:在七個不同執勤時段結束後,未能上傳超過300段隨身攝錄機的影片。

多次嚴重超速及違規駕駛

根據停職文件,桑切斯在單次當值期間至少五次被發現嚴重超速駕駛。其中一次在回應報案時,他在時速限制65英里的路段以98英里時速行駛,並未獲得授權。另一次,他在同樣限速的路段上,車速超過100英里,最高時速更達到118英里。

除了超速,紀律記錄亦顯示,桑切斯多次被發現在停車標誌或紅燈前未停車,甚至在街道上逆向行駛,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

未上傳執勤錄影加劇處分

在同一個月稍後,記錄顯示桑切斯在七個不同當值時段結束後,未能依規定上傳超過300段隨身攝錄機的影片。此舉違反了部門的透明度及問責政策。

停職文件總結指出:「桑切斯警員的行為令其繼續任職有損有效執法。」部門記錄顯示,他最終因上述多項違規行為,於2026年2月起被處以兩次無限期停職。

來源:ksat.com

封面來源:非事件圖片。Adobe 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