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提醒轉機旅客 入境即不可攜帶另類吸煙產品

2026 年 5 月 14 日

香港海關提醒轉機旅客 入境即不可攜帶另類吸煙產品

香港海關針對轉機旅客發出重要提醒,強調涉及入境香港的行程,均嚴格禁止攜帶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此項禁令旨在配合本港現行法規,全面禁止相關產品的進口、製造、銷售及在公眾地方管有。

本文核心內容:

  • 香港已全面禁止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管有另類吸煙產品。
  • 海關明確指出,轉機旅客若涉及入境程序,即使短暫停留,亦不可攜帶另類煙過關。
  • 根據《2023年進出口(修訂)條例》,禁止將另類吸煙產品進口香港,涵蓋旅客攜帶入境。

豁免情況與申報規定

條例設有特定豁免情況,包括過境物品、航空轉運貨物,以及抵達香港國際機場後未經出入境檢查的過境人士。然而,除上述豁免範圍外,任何攜帶有關產品進入香港的旅客,均必須依法向海關作出申報。

執法權力與旅客責任

相關法例賦予香港海關及衞生署權力執行上述進口禁令。海關透過影片等方式進行公眾教育,旨在讓市民及旅客清楚了解法例要求,避免因不慎攜帶違禁品而觸犯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