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鞍山市一名殘疾女子就其母親的遺產繼承問題,向舅父及表弟提出訴訟。法院經二審審理後,確認其母生前訂立的錄影錄音遺囑合法有效,依據該遺囑,大部分財產由長期照顧她的弟弟繼承。法院最終判決,原告僅成功取回一部由被告佔有的OPPO手機。
本文核心內容:
- 原告劉某為殘疾人士,要求舅父范某甲及表弟范某乙歸還其亡母范某價值約857萬元人民幣的現金、房屋等遺產。
- 亡母范某於2023年6月去世,生前在醫生證明神智清醒的狀態下,訂立了錄影錄音遺囑,指明因其弟范某甲長年不離不棄的照顧,決定將所有財產由范某甲繼承。
- 范某甲曾簽署承諾書,承諾在劉某生活或醫療有需要時予以資助,確保其生活無憂。
- 遺囑亦載明,范某在去世前兩三年,已將100萬元現金及三處估值約160萬元的商舖贈與女兒劉某。
法院審理與判決依據
案件經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一審法院認為,范某甲取得范某銀行賬戶中的款項不構成不當得利。由於范某生前留有明確遺囑,其財產在去世後轉化為遺產,而相關遺產糾紛已另案處理,故本案不對遺產問題作出裁決,僅判令范某甲將一部自認佔有的OPPO A59s手機歸還劉某。
二審維持原判
二審法院審理後,認定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判決強調了合法遺囑的法律效力,以及在遺產分配中,遺囑人意願的優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