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沙尼亞修法 領養童須被告知身世

2026 年 5 月 12 日

愛沙尼亞司法部完成《家庭法》修訂草案,新法將要求領養家庭必須告知子女其被領養的事實,並賦予被領養者無需生父母同意即可獲取其身份資料的權利。

修訂旨在加強兒童權利與制度透明度,認為子女了解身世的權利高於生父母匿名的意願。

  • 身世告知義務:新法要求領養家庭必須告知子女其被領養的身世。
  • 資料獲取權:被領養者有權獲取生父母的身份資料,無需其同意。
  • 告知年齡:告知子女身世的具體年齡由養父母自行決定,法律未作規定。
  • 離婚程序修訂:鼓勵庭外協議離婚,阻礙方將承擔訴訟費用。
  • 撫養費改革:子女撫養費將改為自動化計算,以簡化程序。

兒童有權了解身世

根據修訂草案,領養保密條款將被明確化。現行制度下,子女僅在養父母決定告知時才能得知被領養。新法基於「子女了解身世的利益高於生父母保持匿名的意願」原則,旨在提高制度透明度。說明備忘錄指出,更開放的規管有助減少污名化,支持兒童心理安全,預防未來身份認同危機。

目前的理解是,兒童基於自決原則有權了解被領養事實,以便根據真實情況建立自我形象。草案雖未規定告知的具體年齡,將決定權留給養父母,但懷疑自己被領養的成年人可透過社會保險委員會核實。若成年被領養者提出要求,該機構將提供其原名、生父母姓名、聯絡方式等所有領養前收集的數據。

離婚與撫養費程序簡化

《家庭法》修訂案亦將對離婚程序作出重大改變。草案要求配偶雙方應盡力透過協議解除婚姻,以減輕法院負擔。若一方訴諸法院,必須證明曾嘗試庭外解決但失敗。為簡化程序,法院將取消強制調解及親自聆訊的義務。訴訟費用將改由阻礙庭外離婚的一方承擔,以實現更公平的分配。

子女撫養費的計算方式也將改變。冗長的法庭糾紛對兒童和父母均造成負擔。根據新規,撫養費計算將根據數據和公式自動化,法院僅需評估建議金額及基礎數據的正確性。此外,法律將明確規定,在確立父子關係時,法院可應父母一方要求,同時裁決監護權問題,避免另啟程序。

其他家庭法相關修訂

法律修訂將確保在終止共同監護權時,法院必須首要考慮兒童的最佳利益,包括評估每位父母過往的照顧投入及合作意願。同時,監護期限將從五年延長至七年,以應對受監護成年人數增加帶來的程序負擔。

司法部現正就草案徵求意見,預計法律將於明年初生效,部分條文則於年中實施。

來源:news.er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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