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史丹福大學支持巴勒斯坦人示威者闖入校長辦公室並造成破壞一案,聖他克拉縣一名法官認為,聖他克拉縣地檢官羅森(Jeff Rosen)的競選募款和公開發言已造成過於嚴重衝突,使地檢署無法繼續起訴這宗具政治色彩的案件,上周裁定取消地檢署參與本案重審的資格。
2024年6月5日,挺巴人示威者砸破史丹福大學一棟大樓的玻璃窗,衝入校長薩勒(Richard Saller)辦公室,潑灑類似鮮血或假血的液體,又在校園到處塗鴉,造成數十萬元毀損,導致校長辦公室關閉兩個月。有12人被起訴,7人先後認罪或獲撤銷起訴,其餘5人受審。今年2月陪審團對5人定罪與否未能達成一致共識,辯方隨後要求取消羅森和地檢署參與重審的資格。
因應裁決,代表地檢署處理迴避動議的州檢察長辦公室將接手重審的起訴工作。但法官保蘿(Kelley Paul)表示,在各方釐清後續事宜期間,包括州檢察長辦公室會否提出上訴,其迴避令將暫緩執行。
本案源於反對加薩戰爭的校園抗議活動,本身備受矚目,這項裁決代表對羅森這位民選地檢官一次非比尋常的嚴厲斥責。
5名被告岡薩雷茲(German Gonzalez)、伯克(Maya Burke)、麥肯(Taylor McCann)、布萊克(Hunter Taylor Black)和Amy Zhai(音譯︰翟艾米)的代表律師聯合簽署一份主張論證,指控羅森利用本案為其個人第五個任期競選募款而大肆宣傳,獲法官保蘿接納。
保蘿認為,「這個衝突極為嚴重,恐使被告們無法得到公平待遇」。她又指,羅森的募款和公開發言不當地將本案與打擊反猶太主義連結起來,但被告們未依仇恨犯罪被起訴。
對於法官最新裁決,地檢署僅稱「雖然我們不認同裁決,但我們給予尊重」。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