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積分裏,我們習慣討論變化率的極限。幾十年前,0-100km/h跑進10秒已是家用車標竿;縮短至5秒,則是超跑的領域。然而電動車時代的到來,將這項數據推向荒謬:從特斯拉的「五臟翻騰」,到比亞迪喊出「兩秒達百俱樂部」。我不禁想:若加速縮短至1秒甚至更短,我們駕駛的是交通工具,還是載人類飛彈?
物理推算,0-100km/h加速1秒,人體承受約2.8g。對普通人而言,這足以讓血液湧向後腦,造成視力模糊或短暫意識喪失。
難道我們要像戰鬥機飛行員一樣穿抗G衣、考飛行執照才能開車?工程師忙於突破電機的速度極限,卻忘了人類生物構造並未進化到承受這種衝擊。
更核心的是「感知的斷層」。駕駛本應是感官與環境的互動——觀察街景、判斷距離。但當加速快到肉眼與大腦跟不上,駕駛將失去空間連續感。踩下電門,景象已成殘影,來不及看清路邊行人或危險,便已抵達——或撞擊。這種跳躍式移動,剝奪了對風景路徑的敬畏,也增加了「連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恐懼。
我們是否該為民用車的加速度設法律紅線?各國多限制「最高時速」,卻鮮少規範「加速度」。
事實上,瞬間噴發的力量往往比持續高速更具殺傷力。若果一部四十多萬港元的Model Y的推力已有可能讓乘客不適,更貴更快的速度只是數字遊戲,而非進步。
我們應從數學狂熱中冷卻,重新思考駕駛的價值。若無法看清風景、感受路面反饋、不用嘔吐的長途車,這種技術究竟是縮短了距離,還是縮短了壽命?
在速度與肉體邊界之間,我們需要的或許不是更強的馬達,而是對人類生理極限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