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克拉荷马州議員正推進一項法案,要求州內的艷舞表演者必須取得執照,主要目的是為了打擊日益嚴重的人口販運問題。
該法案名為第3832號眾議院法案(House Bill 3832),由共和黨州眾議員斯坦·梅(Stan May)提出,旨在透過更嚴格的監管來遏制成人娛樂業中的非法活動。
- 法案名稱:第3832號眾議院法案,又稱「表演者安全與驗證法案」。
- 立法目的:遏制人口販運,提案議員稱其選區至少有兩名12歲時遭販運的受害者。
- 執照要求:申請人需年滿21歲、為美國公民且無重罪定罪記錄。
- 執法機構:由俄克拉荷马州酒精飲料法執法委員會(ABLE)負責核發執照。
- 罰則:違規業主將面臨重罪指控,而無照表演者則為輕罪。
以執照制度打擊人口販運
提案議員梅表示,這項法案的意圖是「遏制人口販運」。他指出,打擊人口販運意味著需要透過「表演者安全與驗證法案」對成人娛樂業進行更嚴格的監管。梅向媒體透露,他所服務的地區至少有兩名受害者,「兩人都在12歲時被父母販運。為了逃離這些處境,她們可能會逃跑,但現在她們沒有任何依靠,最終又陷入同樣的陷阱。」
根據法案定義,艷舞表演者是在性導向業務場所進行現場表演的任何人,包括跳舞和脫衣舞。法案要求這些表演者必須向州酒精飲料法執法委員會(ABLE)申請執照。
跨黨派支持與執法挑戰
該法案已獲得兩黨議員的初步支持。民主黨州眾議員梅洛伊德·布蘭切特(Meloyde Blancett)稱其為「一個非常有趣的議題」。另一位民主黨議員梅麗莎·普羅文扎諾(Melissa Provenzano)表示:「我喜歡這個法案。我會支持,但我也知道我們要針對的是業主。」
許多議員討論了確保涉及人口販運的業主承擔後果的重要性。梅解釋說,目前的執法困難在於缺乏即時身份驗證。「警方需要的是照片身份證明,這樣當他們突擊檢查這些場所時,就可以立即逮捕業主並關閉營業。」他補充道,現行程序下,警方必須先取得搜查令,但等他們返回時,受害者可能已被轉移到其他地點。
法案目前的版本將對違規業主處以重罪,表演者則處以輕罪。預計該法案在州議會的審議過程中將會進行大幅修訂。
來源:K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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