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縣一名母親因14歲兒子駕駛電動摩托車撞倒一名81歲老人,隨著受害人傷重不治,如今被加控過失殺人重罪,面臨更重刑責。
《洛杉磯時報》報道,橙縣地檢署指出,81歲的阿什曼(Ed Ashman)周四傷重不治。兩周前,一名14歲男孩在高中附近駕駛電動摩托車玩特技時撞倒阿什曼,導致他重傷。
阿什曼是越戰老兵,曾任美國海軍陸戰隊上尉。事發時,他剛完成學校代課老師工作,正步行返家。
男孩的母親、50歲的梅傑(Tommi Jo Mejer)來自阿利索維耶霍(Aliso Viejo)。她在事故發生數天後被捕,當時被控危害兒童、事後從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向執法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等罪名。
阿什曼死亡後,檢方再加控梅傑一項過失殺人重罪。檢方表示,若所有罪名成立,她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8個月。
橙縣縣警此前曾警告梅傑,若她再允許兒子騎電動摩托車,可能會面臨刑事指控。根據加州法規,駕駛電動摩托車須持有摩托車駕照,騎士亦必須年滿16歲。涉事車輛是2025年款Surron Ultra Bee,生產商稱最高時速可達56哩。
橙縣地檢官斯皮策(Todd Spitzer)誓言,將起訴允許子女騎電動摩托車,或改裝電動自行車至具備電動摩托車性能的家長。他形容,這類車輛如同「上了膛的武器」。
梅傑是橙縣地檢署今年起訴的第3名涉嫌非法允許子女騎電動摩托車的家長。
斯皮策說:「一位曾在越南戰場上倖存下來的美國英雄,卻在過馬路時,被一名14歲孩子騎著一輛他根本不該騎的電動摩托車撞死。」
他又說,若家長不願承擔責任,檢方將追究他們允許子女騎乘非法機動車輛,並傷害甚至殺害無辜民眾的責任。洛杉磯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