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政府主張,由於與伊朗的停火協議已生效,美軍對伊朗的敵對行動已經「終止」。此舉旨在規避《戰爭權力決議案》所規定的、在軍事行動超過60天後必須尋求國會批准的法律要求。
- 法律依據:政府引用1973年《戰爭權力決議案》,但稱停火使60天授權期限暫停計算。
- 官方說法:一名高級政府官員表示,自4月7日停火以來,美伊雙方未再交火,法律意義上的敵對行動已結束。
- 國會反應:部分共和黨與民主黨議員對此論點表示質疑,認為此舉繞過國會監督,並要求結束未經授權的軍事行動。
- 專家意見:法律專家指出,此解釋為前所未見的法律操弄,決議案文本不支持「暫停倒數」的說法。
政府新解:以停火規避國會授權
根據華盛頓消息,美國總統特朗普政府提出一項論點,認為對伊朗的戰爭因4月初開始的停火而結束,從而避免向國會尋求正式批准。國防部長希格塞斯(Pete Hegseth)在參議院作證時表示,停火實際上暫停了戰爭,因此政府尚未觸及《戰爭權力決議案》中要求軍事行動超過60天需國會批准的門檻。
一名匿名高級政府官員進一步解釋,就該法律而言,「2月28日星期六開始的敵對行動已經終止」。他指出,自4月7日為期兩週的停火開始以來,美軍與伊朗未曾交火。儘管停火協議已延長,但伊朗仍控制霍爾木茲海峽,而美國海軍則維持封鎖。
國會與法律界強烈質疑
《戰爭權力決議案》旨在限制總統的軍事權力,要求美國總統特朗普必須在週五前尋求國會授權或停止戰鬥。民主黨人持續敦促政府正式批准對伊朗的戰爭,而這一60天期限也可能成為部分共和黨議員的轉捩點。
緬因州共和黨參議員柯林斯(Susan Collins)表示:「這個期限不是建議,而是要求。」她強調,對伊朗的進一步軍事行動必須有明確任務與結束衝突的策略。維珍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凱恩(Tim Kaine)則形容國防部長的論點「非常新穎」,且「肯定沒有法律支持」。
布倫南中心(Brennan Center)的戰爭權力專家埃布賴特(Katherine Yon Ebright)表示,這種解釋是「先前法律操弄的相當大延伸」,並明確指出《戰爭權力決議案》的文本或設計中沒有任何內容表明60天倒數可以暫停或終止。她認為,議員需要反對政府的這種論點。
曾任國家安全委員會官員的戈德堡(Richard Goldberg)則向政府建議,可將行動更名為「史詩通道行動」(Epic Passage),作為一項新的自衛任務,以規避法律限制。他認為這項新任務將專注於重新開放海峽,同時保留採取攻勢的權利。
來源:美聯社
封面來源:2026年5月1日,星期五,美國總統川普在華盛頓白宮南草坪登上「海軍陸戰隊一號」直升機前,走向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