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向立法會闡述部門首長責任制及兩級調查機制,旨在強化行政問責,釐清部門及領導級公務員的責任。她強調,機制並非取代現有制度,而是針對嚴重、廣泛或重複的系統性問題啟動調查,調查對象涵蓋所有相關人員。對於有議員關注公務員為避查而辭職,楊何蓓茵表明,即使在辭職後的休假期間,政府仍可要求其出席調查會面。
本文核心內容:
-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重申,部門首長責任制及兩級調查機制旨在強化行政問責,釐清部門及領導級公務員責任。
- 若問題嚴重、影響廣泛或屬重複性系統問題,將啟動第二級調查,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調查小組負責。
- 楊何蓓茵表示,即使公務員在辭職後的休假期間,政府仍可要求其上班,必須盡責出席調查會面。
- 新的紀律機制簡化工作預計年內執行,部門首長責任制不遲於今年10月生效。
議員關注調查準則與懲處方式
民建聯議員葉傲冬關注啟動第二級調查的標準,詢問邊緣個案的處理準則。楊何蓓茵回應指,嚴重、廣泛或重複的系統性問題會觸發調查,並以去年的飲用水採購事件為例說明。至於懲處,她表示處理表現欠佳的公務員時,會暫停增薪點或暫緩升遷,並承諾日後嚴厲執行。
政策失誤與創新風險的問責平衡
選委界議員陳祖光關注政策失誤的處理,以及調查對象不涵蓋常任秘書長可能引起的觀感。楊何蓓茵強調,所有紀律機制前都需調查,現正簡化相關程序。若調查結論為政策失誤,政府會考慮以政治方式問責。另一選委界議員卜國明則擔心問責制或會打擊公務員創新意願。楊何蓓茵回應指,政府鼓勵創新,但須做好風險管理;若已做好管理仍出現不可預見情況,相信公眾及上司會有合理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