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德國女遊客在香港一間連鎖冰室用餐期間,發現店內有老鼠出沒,並將影片上傳至社交平台,引發公眾對食肆衞生狀況的關注。食物環境衞生署隨即派員巡查,發現該食肆的食物室維修不善且有蟲害問題,已根據《食物業規例》向持牌人提出檢控,並進行衞生教育。
本文核心內容:
- 一名德國女遊客在香港一間連鎖冰室用餐時發現老鼠,影片在社交媒體引發熱議。
- 食物環境衞生署於4月24日巡查涉事食肆,發現食物室維修不善及有蟲害滋擾。
- 食環署已根據《食物業規例》檢控相關處所的持牌人,並向負責人提供衞生教育及防治蟲鼠建議。
- 違反《食物業規例》相關條文,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另加每日罰款300元。
食環署巡查發現多項衞生問題
食環署回覆查詢時表示,在巡查相關食肆期間,發現涉事處所的食物室部分未有保持維修妥善和狀況良好,同時處所亦有蟲害滋擾的情況。因此,署方已根據香港法例第132X章《食物業規例》檢控相關處所的持牌人。
署方強調持續監察與教育
食環署人員已向涉事處所的負責人作出衞生教育及提供防治蟲鼠建議,並提醒其須時刻保持良好的食物、個人和環境衞生。該署強調,會繼續留意相關食物業處所的衞生情況及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保持環境衞生。
相關法例與罰則
根據《食物業規例》,所有經營食物業的人,須時刻作出安排,使其在食物業的運作中所使用的每間食物室的牆壁、地面、門、窗、天花板、木建部分及處所結構的其他各部分保持清潔,並保持完好、維修妥善和狀況良好,以使其得以妥善清潔及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防止老鼠及昆蟲侵擾或禽鳥闖入。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另加每日罰款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