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4歲男孩在橙縣湖林市(Lake Forest)騎電動摩托車耍特技時撞傷一名81歲老兵,導致他重傷住院。本周,男孩的母親被控犯有危害兒童罪重罪。
《橙縣紀事報》報道,橙縣地檢署發布聲明,現年50歲、居住在阿利索維耶霍(Aliso Viejo)的梅傑(Tommi Jo Mejer)還面臨一項事後從犯重罪及多項輕罪指控,包括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向無證駕駛借出機動車及向執法人員提供虛假訊息。
事故發生於4月16日,受害者目前仍然留醫,情況危急。
橙縣地檢官斯皮策(Todd Spitzer)發聲明稱:「家長給孩子購買電動車,卻放任他們非法騎乘,甚至幫助改裝,使其變成電動摩托車,等同將一把上膛的武器交給孩子,這些家長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檢方指控,梅傑的未成年兒子在托萊多路和里奇路交叉口的馬路中央,駕駛一輛2025款Surron Ultra Bee電動摩托車玩翹頭特技時,撞傷代課教師阿什曼(Ed Ashman)。
阿什曼越戰期間曾擔任海軍陸戰隊上尉,事發時,他正從附近的埃爾托羅高中步行回家。
肇事者在警方趕抵現場前逃逸。調查人員在目擊者幫助下找到並確認少年身分,並將他逮捕。
檢方稱,梅傑已於周二被捕。根據法庭紀錄,她已被保釋,訂於5月21日出庭。一旦罪名成立,她將面臨最高六年八個月的州立監獄刑期。
據檢方稱,2025年6月,梅傑曾致電橙縣縣警局,投訴有人發布她當時13歲兒子騎電動摩托車的照片。檢方表示,在與警察談話中,她坦承給兒子買了一輛電動摩托車,同時知情他駕駛魯莽。
檢方強調,警察當下曾警告過梅傑,她的兒子不能合法駕駛電動摩托車,一旦繼續允許不管教,恐將面臨刑事指控。
地檢署發言人稱,由於被告未成年,依照州法律規定,檢方無法透露是否會對他提起訴訟。斯皮策在聲明中指出,因州法律對未成年人起訴有限制,唯一辦法便是追究家長放任子女犯罪的責任。洛杉磯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