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內地,使用個人微信帳號處理公務引發的客戶資源歸屬爭議時有發生。江蘇無錫一名員工離職後,因拒絕交出以其個人手機號碼註冊、累積了逾600個客戶群的微信帳號,被前僱主告上法庭。法院最終判決該帳號屬公司商業資源,員工須配合歸還。
本文核心內容:
- 江蘇無錫員工張某於2023年8月入職A公司,負責客戶聯絡工作。
- 張某使用個人手機號碼註冊微信帳號,並在工作期間建立了超過600個客戶微信群。
- 張某於2025年3月離職,拒絕將該微信帳號及客戶群交接給公司。
- 無錫梁溪法院判決張某須停止使用帳號、解除實名認證並配合變更綁定手機號,公司則需向張某支付760元話費。
案件背景與雙方主張
據《現代快報》報道,張某在A公司工作期間,主要負責溝通聯絡發展客戶及遞交相關申報材料。其以個人手機號碼註冊的微信帳號,逐漸成為累積客戶資源的主要工具。2025年3月,張某與公司發生不愉快後離職,並拒絕交接上述微信帳號。
法院判決與法律依據
A公司向法院主張,張某工作期間註冊的微信帳號內資源屬於公司重要的商業資源與客戶資產,要求張某立即停止使用該帳號,解除實名認證並配合變更繫結手機號。張某則提出,微信帳號是用自己手機號碼註冊的,若公司執意要返還,需支付手機號充值的話費共計760元。無錫梁溪法院審理後,判決支持公司的主要訴求,同時裁定A公司需向張某支付所述的話費7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