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伊戰爭爆發八週以來,國會共和黨人多次阻擋民主黨要求停止軍事行動的嘗試。然而,隨著法定的關鍵期限逼近,部分共和黨人開始釋放信號,要求特朗普總統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應於未來數週內收束戰事或正式尋求國會批准。
《紐約時報》及《華盛頓郵報》報道,根據1973年《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Resolution),總統在未經國會授權下動武設有時間限制。特朗普於2月28日聯手以色列空軍發動襲擊,並於3月2日正式通知國會,這意味著為期60天的法定時限將於5月1日屆滿。屆時,特朗普若未獲得授權,理論上必須撤回美軍。
共和黨內現分歧
儘管共和黨目前在國會保持團結以阻攔民主黨的停火提案,但對於5月1日後的立場已出現鬆動。猶他州共和黨參議員柯蒂斯(John Curtis)明確表示,若無國會批准,他不會支持超過60天的軍事行動。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馬斯特(Brian Mast)亦警告,一旦衝突拖延至5月,總統可能會失去顯著支持,屆時的票數分布將大不相同。
根據法律,若60天期限屆滿,特朗普僅剩三種選擇:尋求國會授權、開始撤軍,或行使一次性的30天延期。然而,該延期僅限於為了「確保部隊安全撤離」所必需的情況,並不賦予總統繼續發動攻勢的權力。
憲法權限之爭
雖然阿拉斯加州參議員穆爾科斯基(Lisa Murkowski)正草擬正式的動武授權書,試圖重新確立國會權威並設定行動參數,但特朗普政府可能會效仿前任做法,質疑《戰爭權力法》的憲法合法性。2011年奧巴馬(Barack Obama)在利比亞行動中便曾無視60天期限;特朗普在首任期內也曾否決限制美軍參與也門內戰的決議,稱其為削弱總統憲法權力的危險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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