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
中谷城市巴特遜(Patterson)聯邦移民執法人員開槍事件,被指開車衝撞ICE人員的36歲男子將繼續羈押到至少下周,等待法官決定是否可保釋候審。
綜合《沙加緬度蜂報》和地方電視台KCRA報道,36歲男子埃爾南德斯(Carlos Ivan Mendoza Hernandez)本月14日出庭時,一度獲聯邦治安法官克萊爾(Allison Claire)允許交保5萬元釋放,但法官暫緩執行命令48小時,等候檢察官提出上訴。
埃爾南德斯如今將繼續羈押,至少直到20日,屆時聯邦地區法官德羅茲(Dale Drozd)將決定是否可保釋出外候審。
在14日出庭時,嘴巴、手臂和側身中槍傷的埃爾南德斯坐在輪椅上,他剛於前一天從加護病房出院。他目前於美利允(Marysville)尤巴縣立監獄(Yuba County Jail)收押中,等待聆訊進行。本月7日,埃爾南德斯開車上班,在住處附近的巴特遜5號公路路肩遭ICE人員攔查。根據聯邦調查局(FBI)的書面證詞,當時兩輛ICE 公務車前後包圍埃爾南德斯,ICE人員下令他下車,他拒絕後,ICE用暴力砸破車窗和拔槍。
埃爾南德斯被指嘗試逃走,將車從兩公務車之間倒車之後往前開,期間撞擊其中一輛公務車的駕駛座側後方,於是一名ICE人員朝他開槍。當他繼續往前開,越過一處中央分隔島時,幾乎撞倒另一名ICE人員,再有兩名人員向他開槍。初步報告顯示埃爾南德斯一共遭開了七槍。
埃爾南德斯出院後遭FBI被捕,並依襲擊、拒捕和妨礙聯邦人員執行公務遭起訴。
14日庭上,檢方向法官表明埃爾南德斯有潛逃風險,由於試圖逃避ICE人員,開車時幾乎撞倒他們,顯示對社區構成危險。
聯邦治安法官克萊爾則認為,埃爾南德斯沒有犯罪前科,在ICE人員拔槍和暴力砸窗前未企圖逃走,加上其傷勢和與社區的聯繫,認為其行為僅限於那次攔查,未構成需要羈押的風險。德羅茲似乎認同當日事件是判斷被告是否有潛逃風險的關鍵,他在14日庭上邀請辯方律師呈交兩段當日事發畫面以便審查,下令檢方2天內提交文件佐證為何認為克萊爾的釋放命令應被撤銷。埃爾南德斯如獲判保釋候審,恐被ICE帶走,勢必觸發更多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