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名呂姓法官,被其審理的一宗離婚案的女當事人王女士實名舉報,指控其於辦公室內藉詞簽字時進行猥褻。當地公安部門已就事件正式行政立案,展開調查。女事主公開了一段現場錄音作為證據,顯示其曾多次明確拒絕。
本文核心內容:
- 事件發生於2025年9月5日,呂姓法官藉詞有新證據需簽字,要求女事主前往其辦公室。
- 女事主指控法官在辦公室內對其強行摟抱、撫摸敏感部位及試圖強吻,並一度反鎖辦公室門。
- 女事主提供了一段約16分鐘的現場錄音,錄音中可清晰聽見其多次說「不要」,以及法官的騷擾性言語。
- 公安機關已於2026年4月10日就此事進行行政立案。律師分析指,若偵查證實存在強制行為,案件可能轉為刑事案件。
錄音證據與騷擾言語
根據王女士向內媒提供的舉報材料,錄音中可以清晰聽見她多次對一名男士說出「不要、不要」。該男士則在對話中說出「開庭的時候就看到你亮眼睛(漂亮)」、「你真吸引人」、「你是不是嫌我老了」等多句騷擾性言語。內媒記者曾就此事多次聯絡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但截至發稿前未獲任何回應。
案件性質與法律後果
報道引述內地律師趙良善分析指,公安機關現階段將案件作行政立案,是判斷涉案情節暫未達到刑事犯罪的嚴重程度。然而,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若後續偵查證實行為人存在反鎖房門、利用職權威脅、強行摟抱親吻等壓制受害人反抗的強制行為,且情節惡劣,案件則可能由行政案件轉為刑事案件,追究其強制猥褻罪的刑事責任。根據內地《刑法》,強制猥褻罪最高可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