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加緬度地區加強電動單車安全執法|細說燊語

2026 年 4 月 9 日

文:曾維燊
圖:生成示意圖

隨著青少年交通事故及違規事件增加,沙加緬度地區各執法機構正加強對電動單車(e-bike)與電動電單車(e-moto)的安全監管。

林肯市警察局的希奧特(Tim Hiott)指出,有青少年踩電動單車,連停車標誌都不理會。警方目前使用越野摩托巡邏小徑與步行徑,以抵達警車無法觸及的區域,並對違法車輛開出多張罰單,甚至查扣部分電動單車。

希奧特補充,青少年騎車常做出危險動作,如前輪騰空,有一次甚至有少年踩單車撞上停在路邊的警車。上月,一名 14 歲少年在 Rancho Cordova 社區駕駛電動電單車超速達每小時 50 英里(約每小時 80 公里)被送入少年拘留所。

全區各警局報告指出,青少年電動單車事故呈現上升趨勢。兩年前,Folsom 警方行車紀錄器曾拍到一名 14 歲少年踩單車逃逸的畫面;在 Citrus Heights,曾有兩名兒童騎電動單車時被撞受傷。Elk Grove 警察局的 Cristina Gonzalez 指出,無論是交通意外增加,還是新法規新效,電動單車問題已經是全區各部門都在面對的問題。

Elk Grove 警方同時加強教育宣導,他們每天早上都會到學校,發放手冊,讓學生提前了解什麼行為合法、什麼不合法。

加州法律將電動單車分為三類:Class 1 與 Class 2 電動單車最高時速 20 英里(約 32 公里),Class 3 電動單車最高時速 28 英里(約 45 公里),騎士須年滿 16 歲並戴安全帽。動力較強的電動越野車及類似車輛則視為電動摩托,需取得駕照及登記才能上路。

根據州法,父母若未確保未成年子女遵守安全規定,包括未佩戴必要安全裝備或駕駛非法車輛,亦可能被開罰單及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