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因總承建商精進建築涉及致命工業意外被拒續牌,收回東涌公營房屋地盤,導致分判商龍興有限公司的工程合約被連帶終止。龍興有限公司已入稟高等法院,就工程費用、物料及保留金等向精進建築展開法律訴訟,追討近2465萬元款項。
本文核心內容:
- 房委會於2025年7月2日收回東涌第100區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地盤,並與總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終止合約。
- 分判商龍興有限公司與精進建築於2021年8月簽訂價值逾1.08億元的坭井及地渠工程分判合約。
- 龍興有限公司指因總合約終止而蒙受損失,索償項目包括中期工程價值、物料費用、工程保留金及解僱工人代通知金等。
- 龍興有限公司已於上周四入稟高等法院,向精進建築有限公司追討合共2464.5萬元。
合約背景與工程內容
原告龍興有限公司與被告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早於2021年8月28 day簽訂分判合約,以1.08億元聘請龍興成為涉案地盤的坭井及地渠工程分判商,其後透過補充協議將合約金額增加815萬元。合約訂明「糧期每月一次」,並規定若總承建商因任何理由終止合約,分判合約亦告終止,但分判商有權要求支付已完成工程、現場物料及相關費用。
索償理據與金額明細
龍興有限公司指出,其在合約期間一直按精進建築的指示施工,且工作獲對方滿意。然而,房委會收回地盤並終止與精進建築的總合約,直接導致分判合約終止,相關損失應由精進建築承擔。龍興交代的索償明細包括:中期工程價值逾1477萬元、已送達物料逾185萬元、已訂購物料近142萬元、工程保留金逾618.8萬元,以及因欠薪而解僱工人需支付的逾40萬元代通知金,總額為2464.5萬元。
案件最新進展
龍興有限公司在入稟狀中另提及,精進建築曾於2026年3月4日發出付款證明,聲稱可額外抵銷659.7萬元,但龍興認為該抵銷並無合約依據,亦屬非法。案件已由高等法院受理,編號為HCA540/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