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區打擊非法賣淫 拘捕三名泰籍女子

2026 年 4 月 8 日

深水埗警區打擊非法賣淫 拘捕三名泰籍女子

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於四月八日展開打擊非法賣淫行動,成功拘捕三名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的泰國籍女子,並檢獲相關物品。警方重申會持續執法,以維護社區治安。

本文核心內容:

  • 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於四月八日展開打擊非法賣淫行動。
  • 行動中拘捕三名年齡介乎29至35歲的泰國籍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 人員檢獲潤滑劑、安全套及一次性毛巾等物品。
  • 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行動與檢獲物品

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今日(四月八日)在區內展開打擊非法賣淫行動。行動中,人員共拘捕3名年齡介乎29至35歲的泰國籍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另外,人員亦檢獲一些潤滑劑、安全套及一次性毛巾等。

法律後果與警方聲明

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強調繼續全力打擊有關罪行,以維持社會治安。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