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槍彈搭飛機判囚一年 非法居美華女將被遣返

2026 年 4 月 5 日

猶他州鹽湖城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公布,一名在美國非法居留的中國籍女子,在機場托運行李時未申報手槍及彈藥,被判監約一年,但刑期以已羈押時間抵銷,毋須再服刑,將移交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啟動遞解出境程序。

據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及KUTV報道,54歲的趙雪梅(Xuemei Zhao,音譯)去年3月20日在猶他州普羅沃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被運輸安全局(TSA)人員在其托運行李中發現一把羅西 .357 馬格南左輪手槍(Rossi .357 Magnum)。她將行李交付航空公司前未有申報該武器。

當局同時在其隨身行李中發現9發.357口徑子彈。執法人員隨即將她拘捕,並在其行李中搜出近1.1萬元現金。ICE其後確認,趙女以旅遊簽證入境,當時正申請庇護,但並非永久合法居民。

案件資料顯示,趙女2025年4月29日承認「受限制人士持有槍械」罪名。聯邦法院法官尼爾森(Howard C. Nielson Jr.)日前判處其刑期以已羈押時間抵銷(約一年),毋須再入獄。

法庭並指,量刑時考慮加重因素,認為趙女持有該槍械與其他非法行為有關,包括商業性交易活動,因此依據聯邦量刑指引提高刑責。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