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駕駛電單車闖入大帽山郊野公園山徑,其行為引發公眾關注。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已派員巡查並會加強巡邏,強調未經許可駕駛車輛進入郊野公園屬違法行為,可被罰款及監禁。警方亦呼籲市民遵守規則,在指定單車徑活動,並切勿非法使用越野電單車。
本文核心內容:
- 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駕駛電單車闖入大帽山郊野公園山徑,其行為引發公眾關注。
- 漁護署表示已派員巡查有關地點及會加強巡邏,如發現違規活動會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採取執法行動。
- 根據相關規例,未經許可將車輛帶進郊野公園或駕駛車輛,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 警方呼籲市民,郊野公園範圍內只容許單車在指定之單車徑活動,電單車進入山徑活動均屬違法。
事件詳情與公眾反應
一名自稱是旅遊部落客的巴基斯坦裔男子,上周三在社交平台發佈影片,可見他駕駛電單車闖入大帽山郊野公園山徑,期間穿越山林,又近距離駕駛過營地。經過崎嶇地形時,車輪不時空轉。涉事男子在片中未有表明確實事發時間,亦將自己電單車的車牌打格處理。片段流傳後引來網民批評,有人抨擊該名鐵騎士不遵守郊野公園規則,亦有人認為他涉嫌危險駕駛。
漁護署回應與執法行動
漁農自然護理署回覆查詢時表示,十分關注電單車違例進入郊野公園的情況,並已派員巡查有關地點及會加強巡邏,如發現違規活動(包括未經許可在郊野公園內駕駛電單車),會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相關規例與警方呼籲
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包括電單車)帶進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或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駕駛、使用或管有車輛。違者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過往元朗雞公嶺、大欖田夫仔等地,亦曾試過有越野電單車闖入。警方過去曾呼籲市民,郊野公園範圍內只容許單車在指定之單車徑活動,市民亦應跟從「單程」及行車方向指示。電單車進入山徑活動均屬違法,為顧及越野單車使用者的安全,市民切勿在越野單車徑範圍非法使用越野電單車。如市民遇到懷疑非法電單車活動,可報警或致電當區的漁護署護理員辦事處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