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陳裕光紐約報道
紐約市議會副議長,法拉盛20選區市議員黃敏儀向國會提出決議,支持聯邦眾議員孟昭文在眾議院提出的H.R. 7439號法案《2026年聯邦執法統一標準法案》,建立清晰統一的聯邦標準,規範聯邦執法人員使用致命武力,將其使用限制在涉及警員或他人面臨迫在眉睫的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危險的情況下使用的武力準則。
黃敏儀表示,「在全國範圍內,人們越來越認識到,需要更清晰、更一致的標準來規範執法部門使用致命武力。」她又說 ,雖然許多州和地方機構已經在明確的政策框架下運作,但聯邦執法部門長期以來一直依賴於內部指導,而這些指導可以在沒有公眾參與或國會監督的情況下隨意更改。這遠遠不夠。
孟昭文表示感謝紐約市議員黃敏儀讓她有機會關注到為約束那些恐嚇我們社區的國土安全部特工所做的努力。孟昭文又 表示,從殺害美國公民到拆散家庭,再到逮捕辛勤工作、守法公民,我們絕不能允許這些濫用職權和權力過度擴張的行為在缺乏真正監督和問責的情況下繼續下去。我提出的將司法部致命武力政策編纂成法的法案迫在眉睫。
目前,聯邦機構主要依賴司法部的指導方針,屬於行政政策而非成文法。倡議者認為,這種缺乏法律條文清晰度的做法會導致各機構之間政策不一致,並削弱公眾信任。
孟昭文提出的H.R. 7439法案旨在製定統一標準,明確禁止僅為阻止逃犯逃脫、使行駛中的車輛癱瘓或針對僅對其自身或財產構成威脅的個人而使用致命武力。該法案將適用於所有聯邦執法人員,包括移民官員。
黃敏儀稱,近年來,尤其是在近期發生多起涉及聯邦執法人員的致命事件之後,包括明尼蘇達州的兩起悲劇,國會採取行動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黃敏儀繼續說, 我們也看到,聯邦執法人員在緊張且往往高度敏感的情況下與公眾的接觸越來越頻繁,這更加凸顯了製定清晰、可執行標準的緊迫性。我們需要製定規則來界定何時可以使用致命武力,並確保每個聯邦機構都承擔相應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