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餐廳女工投訴欠供強積金後被指盜竊解僱 雙方各執一詞

2026 年 3 月 28 日

茶餐廳女工投訴欠供強積金後被指盜竊解僱 雙方各執一詞

一名連鎖茶餐廳女員工在工傷後,發現僱主未有為其供款強積金,亦對其工傷賠償及薪金安排提出異議。當她準備向勞工處投訴相關勞工權益事宜時,僱主以她擅自帶走餐廳食物涉及盜竊為由將其解僱。事件引發雙方對強積金供款責任、工傷處理及員工行為準則的爭議。

本文核心內容:

  • 員工吳女士指控僱主未為其供款強積金,並在工傷復工後被扣減薪金。
  • 當吳女士準備就強積金及扣薪問題向勞工處投訴時,僱主以她盜竊食物為由將其解僱。
  • 餐廳主管黃先生承認強積金供款延誤,但指員工多次拖延提交申請表格,並出示文件證明已購買勞工保險。
  • 餐廳提供閉路電視片段,指吳女士當日拿走的是「半隻雞」等完整食物,而非其所稱的廚餘。

僱主回應強積金及勞保指控

餐廳主管黃先生承認在強積金供款上有責任,但解釋延誤原因在於吳女士多次拖延提交申請表格。對於勞工保險,黃先生出示保單文件,顯示餐廳已購買保障全體員工的勞保。關於工傷後薪金被扣減的問題,黃先生指該次工傷是吳女士收工後在水吧「偷東西喝」時被他發現,匆忙離開時跌倒所致,雙方其後協議各自承擔一半工傷薪金。

解僱原因與各執一詞的「盜竊」指控

吳女士表示,她長期將餐廳每日準備棄置的食物或燒味頭尾贈予有需要人士,僱主卻將此行為定性為「盜竊」並將其解僱。黃先生反駁指,飲食業行規不允許員工帶走食物,並提供閉路電視片段,指吳女士當晚拿走的是「啖啖肉」及「半隻雞」,而非廚餘。吳女士另提供錄音,指控有餐廳股東曾表示若她停止投訴強積金問題便不報警,黃先生則指錄音缺乏上下文,不能證明是要脅。

業界人士看法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員工拿走廚餘是否普遍難以一概而論,因即使頭頭尾尾對老闆而言亦有價值。他建議僱主與員工事前溝通。對於欠供強積金,他指情況極少,但可能發生在生意欠佳、流動資金不足的食肆。另有飲食業人士透露,欠供強積金的原因之一可能是為了聘請不願留下薪酬紀錄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