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八旬泰裔老翁遇害案,昨日迎來最終宣判。法官判處被告華特森(Antoine Watson)入獄八年,但緩刑執行,加上已還押約五年獲抵扣,華特森毋須再服刑,昨晚獲釋。受害者家屬及社區各界反響強烈。
案發2021年1月28日。當時84歲的泰裔老翁拉塔納柏克迪(Vicha Ratanapakdee,人稱「威差爺爺」)在安薩維斯塔(Anza Vista)社區晨運時,遭19歲的華特森從背後猛力推倒,頭部重擊地面,兩日後不治。
本案被視為點燃「反仇亞」運動的導火線之一。被告華特森表示,事發時不知道受害者的種族背景。辯方強調被告確是故意推倒死者,但並無殺人意圖。陪審團早前裁定華特森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及襲擊罪成立,認定「犯罪手段兇殘無情」及「受害者尤為脆弱」兩項加重因素屬實。
女兒: 亡父親沒得到正義
公辯官辦公室發言人伊巴爾(Valerie Ibarra)向本報表示,華特森獲釋後須向成人緩刑部門報到,緩刑條件包括每周接受心理輔導、配合人身及居所搜查,並須遠離受害者家屬及案發地點。
法官表明將定期傳召華特森到庭,監察其個人進展。公辯律師納巴(Anita Nabha)表示,華特森及其母親在庭上均向受害者家屬表達悔意。她認為法官的裁量切合實際,「恰當地考慮了案件的個別因素,包括華特森當時的年齡,以及法律所強調的——以康復為目標,而非單純懲處。」
地檢官謝安宜(Brooke Jenkins)接受本報採訪表示,對受害者家屬及社區仍未能感受到公正深表同情,「我的心與這家庭同在,仍在哀痛、感到正義未獲彰顯。」她坦言檢方希望法官能判處建議的刑期,但不認同法官認為華特森更適合自行接受康復。謝安宜強調檢方已竭盡所能,「現在一切取決於華特森本人——他必須遵守法律,以尊重的態度對待他人。若他違反緩刑條件,地檢官辦公室可申請撤銷其緩刑。」
死者女兒蒙塔努斯(Monthanus Ratanapakdee)向本報表示,對判決深感失望。
「一名84歲的老人遭受殘忍、無端的襲擊而離世,我們一家將帶著這份傷痛度過餘生。我們尋求的不是報復,是應有的問責。當懲處與傷害不成比例,便向社會傳遞了錯誤訊息——我們無法切實保護長者,也無法維護公共安全。」蒙塔努斯受訪時更直言,「我父親沒有得到正義,我的家庭也沒有得到正義。」女婿羅森(Eric Lawson)亦表示「重要的是被告當晚便已出獄。」
社區悲憤 是對大家的侮辱
「停止仇亞犯罪」活動家劉源遠(Forrest Liu)對判決深感痛心,直言此案反映出在三藩市,一名84歲亞裔老人的生命,價值竟不足四年囚刑。
非牟利組織「Stop Crime SF」主席諾托(Frank Noto)直斥判決是對受害者家屬及整個社區的侮辱,「這嚴重威脅公共安全——誰能保證他不會再傷人?」
長期關注社區公共安全的陳美玲強烈不滿。她表示曾親自聽審,目睹案發片段,「一名老人出門晨運遭如此對待。被告庭上未見悔意,從未向受害者家屬致歉,令我深感正義未有彰顯。」
Dear Community共同創辦人李曉儀(Amy Lee)強烈批評判決結果,深感憤慨,「如此輕判傳遞了令人痛心的訊息——長者的生命不受重視。我們需要問責。」
謝安宜呼籲各界將情緒化為行動,「我們要繼續為受害者發聲,繼續教育市民,讓他們了解何為公義。受害者值得有人為他們而戰,不論種族、不論社區,每一個受害者都應有人為他們發聲,這是我們必須做到的。」她表示這些年來,同類型的罪案已大幅減少。但保護長者、守望相助的工作,永遠不會結束。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