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續審 鄒幸彤自辯承認曾提及「顛覆」一詞

2026 年 3 月 26 日

支聯會顛覆案續審 鄒幸彤自辯承認曾提及「顛覆」一詞

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鄒幸彤出庭自辯,承認在參選支聯會常委時曾提及「顛覆」一詞,但強調屬個人立場,不代表支聯會。

本文核心內容:

  • 鄒幸彤承認在2020年參選支聯會常委時曾提及「顛覆」一詞,並表示此為個人立場。
  • 鄒幸彤同意支聯會1989年成立後首五年的簡介,曾提及短期目標包括「推翻當權者鄧、李、楊集團」。
  • 鄒幸彤表示,即使擔任副主席期間,亦從未修改章程為支聯會加入「推翻」意志,且不認為從事相關活動時干犯法律。
  • 案件由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主審,被告何俊仁已於開審前認罪。

庭上播放2019年晚會片段

庭上播放了2019年支聯會晚會的完整片段。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支聯會進行盤問,鄒幸彤同意部分受訪片段中的發言屬個人意見,僅代表自己,不代表支聯會。

鄒幸彤釐清個人與組織立場

鄒幸彤同意自己沒有監察支聯會發布的每一樣事物,包括獨立運作的紀念館網站。她指出,李卓人與何俊仁一直強調支聯會的五大綱領,從未提過「顛覆」或「推翻」。林芷瑩大律師引述2002年時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及時任律政專員區義國推動「23條」時的發言,指顛覆罪須涉及嚴重非法手段,鄒幸彤表示從事支聯會活動時從未慮及此說法。她指出支聯會從未討論過要改變國家根本制度,但承認要求大幅度改變體制。

案件背景與控罪

四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控罪指有關行為旨在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何俊仁已於開審前認罪。案件編號為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