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警追截撞死11歲童判誤殺罪成

2026 年 3 月 15 日

鮑德納被判二級誤殺罪名成立。 美聯社

一名前紐約州警因在高速追逐中撞毀平民車輛,導致一名11歲女孩死亡,被裁定誤殺罪成。阿爾斯特縣(Ulster)陪審團裁定47歲的鮑德納(Christopher Baldner)二級誤殺罪名成立,為這宗發生於2020年12月的致命車禍畫下句點。

《紐約時報》報道,該案件源於2020年12月22日深夜,布碌崙居民古茲(Tristin Goods)載著女兒莫妮卡(Monica Goods)及家人前往過節。鮑德納在金斯頓(Kingston)附近因超速攔截該車,雙方發生口角後,鮑德納向車內噴灑胡椒噴霧,導致古茲受驚駛離。鮑德納隨即以時速130哩追捕,並兩度衝撞古茲的車輛,導致後者翻覆。莫妮卡在車禍中被拋出車外,傷重不治。

案件於去年秋季首度開審,鮑德納當時面臨謀殺、誤殺及魯莽冒險罪,但陪審團僅裁定後兩項罪名不成立,對誤殺罪未能達成共識,法官宣佈流審。上月展開的第二次審判僅針對誤殺控罪,最終達成有罪裁決。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發表聲明向莫妮卡家屬致哀,稱裁決為家屬帶來遲來的正義。莫妮卡的母親瑟倫西(Michelle Surrency)受訪時表示,雖然摯愛無法復生,但欣慰在62個月後終於看到有人承擔責任。

據悉,鮑德納已有19年警員資歷,此前曾兩度涉及類似的衝撞事故。他目前面臨5至15年監禁,將於6月2日接受判刑。他在2021年被起訴後停職,並於2022年退休。瑟倫西悲痛表示,鮑德納最終仍能回家見孩子,而她卻只能到墓地探望女兒。本報訊

鮑德納被判二級誤殺罪名成立。   美聯社
鮑德納被判二級誤殺罪名成立。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