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三藩市市長羅偉隨扈遇襲案,44歲被告周三(11日)出庭應訊。在檢視事發影片後,法官認為被告「遭暴力襲擊」,因此下令釋放被告。
從44歲男子菲利普斯(Tony Sheravaughn Phillips)被起訴以來,辯方律師一直爭取他獲釋,但檢方以被告涉及其他案件時不斷缺席聆訊為由爭取被告繼續被羈押。
法官休辛(Sylvia Husing)先閉門檢視事發畫面,得出結論是菲利普斯「遭暴力襲擊」,所以裁定釋放他。
檢方之前表明,希望將菲利普斯收押以確保他未來出庭應訊。檢察官提到過去10個月另外5宗涉及菲利普斯的案件,包括非法住宿和持有吸毒工具,卻缺席聆訊多達7次,又指他過去拒絕入住收容所。
但菲利普斯代表律師羅德里格斯(Ivan Rodriguez)反駁,其當事人任何案件不足以構成羈押要件,「從影片中可以清楚看出來,菲利普斯遭暴力推倒兩次,才採取正當合作自衛」。
辛格關注到菲利普斯在當地的紀錄,認為他屢次闖禍,於是應檢方請求下令他禁止進入事發所在社區。雖然菲利普斯過去曾被下令不得逗留該區,但辛格認為命令內容模糊。
聆訊結束後,羅德里格斯向記者形容「這是本案伸張正義的第一步」。
在周三稍早時間,羅德里格斯直指羅偉挑起事端,批評對方煽動這場衝突,呼籲對方要求檢方撤案。
羅德里格斯認為,當日羅偉要求隨扈停車,在田德隆區陰附近一處路口與菲利普斯交談,造就緊張場面,質疑對方身為市長是否適合這樣做,認為此舉是做秀多於展示領導力,將其隨扈和其他居民置於危險之中,敦促羅偉承認自己做錯。
羅偉周三出席一場記者會時回應上周事件。他表示信任地檢官謝安宜(Brooke Jenkins)的工作,因此他不會做出任何評論。
地檢署本周初依多項罪名起訴菲利普斯,包括拒捕、襲警和藐視法庭,但菲利普斯否認所有控罪。
菲利普斯可望於周四(12日)凌晨出獄,同日早上就其他案件出庭應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