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非 星島中文電台時事觀察
作者總體上認為監控拍得清清楚楚,是朱雨虹自己摔倒的。而整件事中間存在一個巨大的漏洞,就是作惡的收益是22萬,作惡的成本是零。作者說,古代法律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叫「誣告反坐」;意思是如果你去衙門告別人偷了你的牛,要求判他坐牢。結果查出來你是故意誣陷他人,那就對不起了,原本別人該受的懲罰,會原封不動地落在誣告者身上。你如果誣告別人謀反,是死罪;如果查出是誣告,那被砍頭的是你。這就是「誣告反坐」,誣告是有代價的。作者說,古人不懂甚麼法理學,但古人懂人性,人性就是趨利避害。如果誣陷別人不需要付代價,那天下人都會去誣陷別人。誣告反坐,就是為作惡,在收益和成本之間建立一個平衡。想害人?先拿自己的命來賭。
但現在呢?作者說,因為認為老人是弱勢,當前的法律或執法過程,會對「訛人未遂」的老人表現出無限寬容,實際上就是縱容老人去訛詐。因為作惡沒有成本,所以他們敢於一次次試探底線。作者認為朱雨虹撤控便當成是無事發生一樣,是法律的尊嚴被按在地上摩擦。作者問,為甚麼這幾年這種事越來越多?就是因為法律在執行上存在潛規則:對所謂弱勢老人和稀泥。作者希望相關部門不要被一句輕飄飄的「撤訴」給打發了。必須查一查,如果真的存在惡意訛詐,要給社會一個交代。保護那兩位女孩最好的方法,不是安慰她們「沒事了」,是要讓企圖傷害她們的人付出代價。–文章寫得好好。
扶人被誣告,二十多年來仍然經常出現,反映由法律到社會觀念也存在很大問題,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