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聯邦法官於週日(8日)晚間裁定,特朗普政府不得立即改革移民上訴程序。此項裁決暫緩了原定於週一生效的重大政策變動。
新規旨在加速驅逐
紐約時報報道,特朗普政府提出的這項改革旨在大幅精簡上訴程序,為更多驅逐行動鋪路。根據新政策,除非負責審查移民法官裁決的「移民上訴委員會」多數成員在10天內投票決定重新審理,否則所有上訴將被自動駁回。
與聯邦法院不同,移民法院及移民上訴委員會隸屬於司法部,存在於行政部門內部。
裁定程序違法
華盛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莫斯(Randolph D. Moss)在長達73頁的意見書中,稱擬議的變動是「處置絕大多數移民法院上訴的快速機制」。他裁定政府違反了「通知與評論」的法律要求,即政府在對聯邦法規進行重大修改前,必須給予公眾表達意見的機會。莫斯的命令似乎為政府在遵循正確程序後重新嘗試留下了空間。
這項裁決是圍繞白宮能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其對移民法院的控制權,來履行特朗普大規模驅逐承諾而引發的更廣泛爭議的一部分。
法律團體憂損正當程序
去年,特朗普政府成功將移民上訴委員會的常任成員從28人削減至15人。莫斯在裁決中指出,該委員會積壓的案件已超過20萬宗。原告代理律師、前司法部官員魯維尼(Erez Reuveni)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這意味著政府「不能利用移民上訴系統來消除基本的正當法律程序並快速執行驅逐」。
「佛羅倫斯移民與難民權利項目」法律總監聖約翰(Laura St. John)在作證時表示,準備並提交上訴材料通常至少需要一週。她指出,在擬議的「10天內採取行動」規則下,許多原本在程序中被遺漏的人將被剝奪獲得「有意義審查」的機會。
司法部發言人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發言人則以案件仍在訴訟中為由拒絕評論。
封面圖說:2024年12月,一群人進入芝加哥移民法庭。美聯社

